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22

1222.启19:8

1222.启19:8.“并且赏赐她得穿洁净明亮的细麻衣”表示主将在来自圣言的真理上教导该教会。这从“得穿”和“细麻衣或亚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穿”是指在真理上被教导,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如衣服那样披在良善上的真理,因此“得穿”表示在真理上被教导。这就是“衣服”和“得穿”的含义(参看AE 64—65, 195, 271, 395d, 951节)。“细麻衣或亚麻”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参看AE 1143节)。但由于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是神性真理,而一切神性真理都是主,是圣言,所以“亚麻和细麻衣”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这真理因属天良善而被称为“洁净”,因属灵良善而被称为“明亮”。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有两种最普遍的良善,即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两种良善。“明亮的细麻衣”是指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而“洁净的细麻衣”是指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两者都来自圣言;因为圣言在其一切细节上都具有这种性质: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与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结合在一起,在这些真理里面,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结合在一起。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3)构成教会的天上所有的天使和地上所有的人如同一个人,主是这人的生命。对这一点的证明可见于以下《天堂与地狱》的章节:整个天堂整体上与一个人有关(参看HH 59–67节);天堂里的每个社群都与一个人有关(参看HH 68–72节);因此,每位天使都处于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参看HH 73–77节);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都与人有关,因为它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参看HH 78–86节);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有一种对应关系(参看HH 87–102节)。这些章节同样可以论及主在地上的教会(参看HH 57节)。经历教导我,并且理性进一步教导我,天堂就像一个人。经历教导:我被允许看见一个由数千天使组成的社群,就像一个中等身材的人,由更少的天使组成的社群处于同样的形式。然而,在这个社群之内的天使却看不到这一幕,只有在这个社群之外的天使从远处才能看到,并且在这种时候,一个社群需要清除陌生人。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所有构成这个社群的生命之人都在这个人里面,而那些不构成该社群的生命之人则在这个人外面;后者被移除,前者则留下来。在主面前,整个天堂都是如此。出于这个原因,也仅仅出于这个原因,天使和灵人才是一个人,所处的形式类似世人所拥有的形式。

我的确没有看到,但却听说,地上的教会在主面前也像一个人;它同样被分为各个社群,每个社群都是一个人;此外,所有在这个人里面的人都在天堂里面,而那些在这个人外面的人则在地狱里面;原因已经被阐明,即:教会的每个人也是一位天堂天使,因为他死后就成为一位天使。此外,不仅地上的教会与天使一起构成这个人的内层,而且教会还构成外层,这些外层被称为软骨和骨头。教会构成这个人,是因为地上的人被赋予一个身体,最低或终端属灵之物在这个身体中披上属世之物为衣;正是这一点构成天堂与教会,并教会与天堂的结合。

理性教导:天堂和教会在最大方面,较小方面和最小总合或整体上都是一个人,唯因神是一个人,因此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来自祂的神性,在作为人的一切最小和最大方面都是一样的。因为如前所述,神性不在空间和延伸之中,只是使空间和延伸存在于祂创造的终端中,表面上存在于天堂中,实际上存在于世界上。尽管如此,空间和延伸在神面前不是空间和延伸,因为在其神性中的祂无处不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整个天使天堂和教会在神面前如同一个人;由数千天使构成的一个社群也是如此,尽管他们的住所看似延伸出大量空间。这一点也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整个天堂,以及天堂里的一整个社群,都能按照主的美意显现为一个人,无论大小,无论是一个巨人还是一个婴孩。然而,如此显现的,不是天使们,而是他们里面的神性;因为天使只是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者,正是他们里面的神性构成他们的天使身份,或天使之物,从而构成天堂。由于天使只是接受者,他们里面的神性构成他们的天使身份或天使之物和天堂,所以很明显,主是这人的生命,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生命。


诠释启示录 #887

887.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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