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2.启19:8.“并且赏赐她得穿洁净明亮的细麻衣”表示主将在来自圣言的真理上教导该教会。这从“得穿”和“细麻衣或亚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穿”是指在真理上被教导,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如衣服那样披在良善上的真理,因此“得穿”表示在真理上被教导。这就是“衣服”和“得穿”的含义(参看AE 64, 65, 195, 271, 395d, 951节)。“细麻衣或亚麻”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参看AE 1143节)。但由于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是神性真理,而一切神性真理都是主,是圣言,所以“亚麻和细麻衣”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这真理因属天良善而被称为“洁净”,因属灵良善而被称为“明亮”。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有两种最普遍的良善,即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两种良善。“明亮的细麻衣”是指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而“洁净的细麻衣”是指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两者都来自圣言;因为圣言在其一切细节上都具有这种性质: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与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结合在一起,在这些真理里面,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结合在一起。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3)构成教会的天上所有的天使和地上所有的人如同一个人,主是这人的生命。对这一点的证明可见于以下《天堂与地狱》的章节:整个天堂整体上与一个人有关(参看HH 59–67节);天堂里的每个社群都与一个人有关(参看HH 68–72节);因此,每位天使都处于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参看HH 73–77节);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都与人有关,因为它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参看HH 78–86节);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有一种对应关系(参看HH 87–102节)。这些章节同样可以论及主在地上的教会(参看HH 57节)。经历教导我,并且理性进一步教导我,天堂就像一个人。经历教导:我被允许看见一个由数千天使组成的社群,就像一个中等身材的人,由更少的天使组成的社群处于同样的形式。然而,在这个社群之内的天使却看不到这一幕,只有在这个社群之外的天使从远处才能看到,并且在这种时候,一个社群需要清除陌生人。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所有构成这个社群的生命之人都在这个人里面,而那些不构成该社群的生命之人则在这个人外面;后者被移除,前者则留下来。在主面前,整个天堂都是如此。出于这个原因,也仅仅出于这个原因,天使和灵人才是一个人,所处的形式类似世人所拥有的形式。
我的确没有看到,但却听说,地上的教会在主面前也像一个人;它同样被分为各个社群,每个社群都是一个人;此外,所有在这个人里面的人都在天堂里面,而那些在这个人外面的人则在地狱里面;原因已经被阐明,即:教会的每个人也是一位天堂天使,因为他死后就成为一位天使。此外,不仅地上的教会与天使一起构成这个人的内层,而且教会还构成外层,这些外层被称为软骨和骨头。教会构成这个人,是因为地上的人被赋予一个身体,最低或终端属灵之物在这个身体中披上属世之物为衣;正是这一点构成天堂与教会,并教会与天堂的结合。
理性教导:天堂和教会在最大方面,较小方面和最小总合或整体上都是一个人,唯因神是一个人,因此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来自祂的神性,在作为人的一切最小和最大方面都是一样的。因为如前所述,神性不在空间和延伸之中,只是使空间和延伸存在于祂创造的终端中,表面上存在于天堂中,实际上存在于世界上。尽管如此,空间和延伸在神面前不是空间和延伸,因为在其神性中的祂无处不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整个天使天堂和教会在神面前如同一个人;由数千天使构成的一个社群也是如此,尽管他们的住所看似延伸出大量空间。这一点也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整个天堂,以及天堂里的一整个社群,都能按照主的美意显现为一个人,无论大小,无论是一个巨人还是一个婴孩。然而,如此显现的,不是天使们,而是他们里面的神性;因为天使只是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者,正是他们里面的神性构成他们的天使身份,或天使之物,从而构成天堂。由于天使只是接受者,他们里面的神性构成他们的天使身份或天使之物和天堂,所以很明显,主是这人的生命,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生命。
62.“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它们处于爱之良善。这从“转过来看见”、“七”、“灯台”和“金”的含义清楚可知:“转过来看见”是指出于光照来理解(参看AE 61节);“七”是指完全和所有,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参看AE 20, 24节);“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这一点可见于下文;“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113, 1551–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七个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本章最后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七个教会”表示所有属主的教会之人,因而表示总体上的教会(AE 20节);它们还表示天堂,因为天堂和教会构成一体。此外,那些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也拥有天堂在里面,因为爱与信之良善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也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就像构成与天使同在的天堂一样;因此,那些在世上拥有教会,也就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里面的人死后进入天堂;事实的确如此(对此,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节;《天堂与地狱》57, 221–227节)。此处“七个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是因为这些在启示录(参看21章)末尾被论述,从而形成其中一切事物的结论;由于末后的也是首先的,所以关于这些的预言出现在这本书的开头。此外,圣言通常在开头提到那些在末尾要发生的事,因为居间物包括在它们里面;事实上,首要事物在灵义上是所有其它事物为之存在的目的,因为目的既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所有其它事物都关注它(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98节)。
“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这一点从对帐幕中的灯台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因为帐幕代表总体上的整个天堂;其中的灯台代表属灵天堂,也就是第二层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3478, 9457, 9481, 9485, 9548–9577, 9783节)。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约翰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很清楚地看出来;“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性真理,也就是天堂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从神性人身发出。极其辉煌的灯台也出现在属灵天堂;这些灯台代表属灵天堂;我也得以看见它们。由此可见在圣言中,就灵义而言,以下经文中的“灯台”和“灯”表示什么;启示录:
你若不悔改,我要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5)
“把你的灯台挪去”是指把天堂或教会从他们那里夺走。撒迦利亚书:
天使问先知说,你看见了什么?我说,我看见了,看哪,一个灯台,全是金的,其顶上有油碗,灯台上有七盏灯,灯上有七个管子。(撒迦利亚书4:2, 3)
此处论述的是所罗巴伯,他立了神家的根基,并完成了它。所罗巴伯代表即将降临,并恢复天堂和教会的主;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其中的神圣真理就是七盏灯。
由于一个灯台从灯取得其代表意义,灯则从光取得其代表意义,天堂里的光是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被称为“一盏灯”,如在启示录:
圣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22:5)
这就是为何大卫和他以后的诸王被称为“以色列的灯”(撒母耳记下21:17; 列王纪上11:36; 15:4; 列王纪下8:19)。因为大卫表示王权方面的主,犹太和以色列的诸王同样代表王权方面的主。关于“大卫”的代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88, 9954节);关于“王”的代表,可参看前文(AE 31节)。被看到的灯台是金的;因为“金”表示爱之良善,从主发出的一切都来自神性之爱;因此,主在天堂的神性是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也就是仁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这就是为何此处的灯台,以及帐幕中的灯台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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