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2.启19:8.“并且赏赐她得穿洁净明亮的细麻衣”表示主将在来自圣言的真理上教导该教会。这从“得穿”和“细麻衣或亚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穿”是指在真理上被教导,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如衣服那样披在良善上的真理,因此“得穿”表示在真理上被教导。这就是“衣服”和“得穿”的含义(参看AE 64—65, 195, 271, 395d, 951节)。“细麻衣或亚麻”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参看AE 1143节)。但由于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是神性真理,而一切神性真理都是主,是圣言,所以“亚麻和细麻衣”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这真理因属天良善而被称为“洁净”,因属灵良善而被称为“明亮”。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有两种最普遍的良善,即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两种良善。“明亮的细麻衣”是指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而“洁净的细麻衣”是指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两者都来自圣言;因为圣言在其一切细节上都具有这种性质: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与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结合在一起,在这些真理里面,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结合在一起。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3)构成教会的天上所有的天使和地上所有的人如同一个人,主是这人的生命。对这一点的证明可见于以下《天堂与地狱》的章节:整个天堂整体上与一个人有关(参看HH 59–67节);天堂里的每个社群都与一个人有关(参看HH 68–72节);因此,每位天使都处于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参看HH 73–77节);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都与人有关,因为它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参看HH 78–86节);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有一种对应关系(参看HH 87–102节)。这些章节同样可以论及主在地上的教会(参看HH 57节)。经历教导我,并且理性进一步教导我,天堂就像一个人。经历教导:我被允许看见一个由数千天使组成的社群,就像一个中等身材的人,由更少的天使组成的社群处于同样的形式。然而,在这个社群之内的天使却看不到这一幕,只有在这个社群之外的天使从远处才能看到,并且在这种时候,一个社群需要清除陌生人。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所有构成这个社群的生命之人都在这个人里面,而那些不构成该社群的生命之人则在这个人外面;后者被移除,前者则留下来。在主面前,整个天堂都是如此。出于这个原因,也仅仅出于这个原因,天使和灵人才是一个人,所处的形式类似世人所拥有的形式。
我的确没有看到,但却听说,地上的教会在主面前也像一个人;它同样被分为各个社群,每个社群都是一个人;此外,所有在这个人里面的人都在天堂里面,而那些在这个人外面的人则在地狱里面;原因已经被阐明,即:教会的每个人也是一位天堂天使,因为他死后就成为一位天使。此外,不仅地上的教会与天使一起构成这个人的内层,而且教会还构成外层,这些外层被称为软骨和骨头。教会构成这个人,是因为地上的人被赋予一个身体,最低或终端属灵之物在这个身体中披上属世之物为衣;正是这一点构成天堂与教会,并教会与天堂的结合。
理性教导:天堂和教会在最大方面,较小方面和最小总合或整体上都是一个人,唯因神是一个人,因此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来自祂的神性,在作为人的一切最小和最大方面都是一样的。因为如前所述,神性不在空间和延伸之中,只是使空间和延伸存在于祂创造的终端中,表面上存在于天堂中,实际上存在于世界上。尽管如此,空间和延伸在神面前不是空间和延伸,因为在其神性中的祂无处不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整个天使天堂和教会在神面前如同一个人;由数千天使构成的一个社群也是如此,尽管他们的住所看似延伸出大量空间。这一点也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整个天堂,以及天堂里的一整个社群,都能按照主的美意显现为一个人,无论大小,无论是一个巨人还是一个婴孩。然而,如此显现的,不是天使们,而是他们里面的神性;因为天使只是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者,正是他们里面的神性构成他们的天使身份,或天使之物,从而构成天堂。由于天使只是接受者,他们里面的神性构成他们的天使身份或天使之物和天堂,所以很明显,主是这人的生命,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生命。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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