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22

1222.启19:8

1222.启19:8.“并且赏赐她得穿洁净明亮的细麻衣”表示主将在来自圣言的真理上教导该教会。这从“得穿”和“细麻衣或亚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穿”是指在真理上被教导,因为在圣言中,“衣服”表示如衣服那样披在良善上的真理,因此“得穿”表示在真理上被教导。这就是“衣服”和“得穿”的含义(参看AE 64—65, 195, 271, 395d, 951节)。“细麻衣或亚麻”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参看AE 1143节)。但由于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是神性真理,而一切神性真理都是主,是圣言,所以“亚麻和细麻衣”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这真理因属天良善而被称为“洁净”,因属灵良善而被称为“明亮”。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有两种最普遍的良善,即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两种良善。“明亮的细麻衣”是指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而“洁净的细麻衣”是指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两者都来自圣言;因为圣言在其一切细节上都具有这种性质: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与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结合在一起,在这些真理里面,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结合在一起。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3)构成教会的天上所有的天使和地上所有的人如同一个人,主是这人的生命。对这一点的证明可见于以下《天堂与地狱》的章节:整个天堂整体上与一个人有关(参看HH 59–67节);天堂里的每个社群都与一个人有关(参看HH 68–72节);因此,每位天使都处于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参看HH 73–77节);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都与人有关,因为它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参看HH 78–86节);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有一种对应关系(参看HH 87–102节)。这些章节同样可以论及主在地上的教会(参看HH 57节)。经历教导我,并且理性进一步教导我,天堂就像一个人。经历教导:我被允许看见一个由数千天使组成的社群,就像一个中等身材的人,由更少的天使组成的社群处于同样的形式。然而,在这个社群之内的天使却看不到这一幕,只有在这个社群之外的天使从远处才能看到,并且在这种时候,一个社群需要清除陌生人。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所有构成这个社群的生命之人都在这个人里面,而那些不构成该社群的生命之人则在这个人外面;后者被移除,前者则留下来。在主面前,整个天堂都是如此。出于这个原因,也仅仅出于这个原因,天使和灵人才是一个人,所处的形式类似世人所拥有的形式。

我的确没有看到,但却听说,地上的教会在主面前也像一个人;它同样被分为各个社群,每个社群都是一个人;此外,所有在这个人里面的人都在天堂里面,而那些在这个人外面的人则在地狱里面;原因已经被阐明,即:教会的每个人也是一位天堂天使,因为他死后就成为一位天使。此外,不仅地上的教会与天使一起构成这个人的内层,而且教会还构成外层,这些外层被称为软骨和骨头。教会构成这个人,是因为地上的人被赋予一个身体,最低或终端属灵之物在这个身体中披上属世之物为衣;正是这一点构成天堂与教会,并教会与天堂的结合。

理性教导:天堂和教会在最大方面,较小方面和最小总合或整体上都是一个人,唯因神是一个人,因此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来自祂的神性,在作为人的一切最小和最大方面都是一样的。因为如前所述,神性不在空间和延伸之中,只是使空间和延伸存在于祂创造的终端中,表面上存在于天堂中,实际上存在于世界上。尽管如此,空间和延伸在神面前不是空间和延伸,因为在其神性中的祂无处不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整个天使天堂和教会在神面前如同一个人;由数千天使构成的一个社群也是如此,尽管他们的住所看似延伸出大量空间。这一点也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整个天堂,以及天堂里的一整个社群,都能按照主的美意显现为一个人,无论大小,无论是一个巨人还是一个婴孩。然而,如此显现的,不是天使们,而是他们里面的神性;因为天使只是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者,正是他们里面的神性构成他们的天使身份,或天使之物,从而构成天堂。由于天使只是接受者,他们里面的神性构成他们的天使身份或天使之物和天堂,所以很明显,主是这人的生命,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生命。


诠释启示录 #1014

1014.启16:1

1014.启16:18.“又有响声,闪电,雷轰”表示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这从“响声,闪电,雷轰”的含义清楚可知,“响声,闪电,雷轰”当论及那些属于教会,其中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人时,是指推理,理解力的昏暗和来自邪恶的虚假的结论(参看AE 702, 704节)。在圣言中,“响声,闪电,雷轰”的这种含义源于这些在灵界的表象,这些表象就出现在那些没有处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却彼此谈论它们的人中间。“响声”就表示他们的话语,也就是推理,“闪电”表示真理与虚假的冲突,“雷轰”表示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弃绝。由于这些事物在灵界通过对应出现,所以可推知,自然界的类似事物相对应,从而具有我们所说的这种含义。

(关于第七诫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看出,所有处于生活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都是杀人犯,因为他们是良善和真理的敌人和仇恨者。事实上,邪恶仇恨良善,虚假仇恨真理。恶人不知道他处于这种仇恨,直到他成为一个灵;那时仇恨就是他生活的真正快乐。因此,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不断从一切恶人所在的地狱发出;而出于爱行善的快乐则不断从一切善人所在的天堂发出。因此,两种对立的气场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相遇,并相互斗争。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这个中间地带。那时他若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会过到地狱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但他若处于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就会过到天堂那一边,从而进入出于爱行善的快乐。

出于仇恨作恶的快乐从地狱发出,是杀人的快乐。但他们因不能杀身体,所以就想杀灵;杀灵就是夺走它的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的生命。这清楚表明,“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还涉及不可仇恨邻舍,也不可仇恨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为你若仇恨良善和真理,就是仇恨邻舍;仇恨就是渴望杀人。这就是为何主将魔鬼(魔鬼是指整个范围内的地狱)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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