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0.“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表示现在教会为接受祂,已经用来自良善的真理妆饰好了。这从“妻子”和“自己预备好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当论及主时,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1120节);“自己预备好了”是指为接受祂,用来自良善的真理妆饰,因为经上补充说“她要穿洁净明亮的细麻衣”,“细麻衣”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教会通过这些真理接受主,因为对人来说,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他的爱之良善,并在真理中被人接受;一切属灵的结合由此而来。经上说“妆饰”,意思是说被教导和学习,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教会才能妆饰好自己,为婚礼和接受主做好准备。
(关于全在和全知)
(2)必须从观念中除去空间和时间,才能理解主与所有人的全在,无论集体地还是分别地,以及祂对现在和将来之事的全知。然而,由于空间和时间很难从属世人的思维观念中被除去,所以简单人最好不要通过理解力的任何推理来思想神性全在和全知;对他来说,出于其宗教信仰简单地相信它们就足够了。如果他从推理来思考,就让他对自己说,它们存在,是因为它们属于神,神无处不在,是无限的,还因为圣言教导了它们;如果他从自然界及其空间和时间来思考它们,就让他对自己说,它们有一个神奇的起源。但由于如今唯物主义或自然主义几乎淹没了教会,并且只有通过能使人看到情况的确如此的理性论据才能被驱散,所以这些神性属性要被置于其真实的光中,并清除大自然笼罩在它们上面的黑暗。此外,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如前所述,只有人出于爱渴望认识真理,赋予他的理解力才能被提升到内在的天堂之光。所有唯物主义或自然主义都源于根据自然界的属性,也就是说,根据物质,空间和时间来思考神性事物或神性主题。心智因粘附于这些属性,不愿相信自己所不理解的任何东西,故必然弄瞎或模糊它的理解力,出于它所陷入的幽暗否认有任何圣治,从而否认神性全能、全在和全知,尽管这些属性正是宗教所教导的,无论在自然界之内,还是在自然界之上。然而,它们无法被理解力理解,除非空间和时间与它的思维观念分离;因为物质的这些属性以某种方式存在于每一个思维观念中;除非它们被除去,否则人只能想到自然界就是一切,它来自它自己,或说它是自我存在的,生命来自它,它的至内层就是那被称为神的,除此之外的一切都只是想象。我知道,当人们听说,在没有时间或空间的地方,还有任何东西存在的可能性,神性本身在时空之外,属灵存在不在它们里面,只在它们的表象中,然而,神性属灵事物是曾经存在,或存在的一切事物的本质,没有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就像没有灵魂的身体,这样的身体会变成纯粹的尸体时,他们会感到惊讶。
凡通过基于自然界的思维成为自然主义者的人死后仍旧这样;他将他在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称为属世的,因为它们与自然界中的事物很相似。然而,天使光照并教导这种人说,这些事物都不是属世的,而是属世事物的表象;并且他们如此信服,以至于肯定情况就是这样。但他们一故态复萌,并敬拜自然,就像他们在世上所做的那样,直到最终与天使分离,他们就坠入地狱,永远无法从地狱中被救出来。原因在于,他们的灵魂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就像动物的灵魂一样,尽管他们的灵魂仍具有思考和说话的官能,因为他们生而为人。由于今日的地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充满这类人,所以重要的是,由现在堵住并关闭人类理解力的入口或门槛的自然所造成的浓密黑暗应当通过源于属灵之光的理性之光被移除。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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