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0.“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表示现在教会为接受祂,已经用来自良善的真理妆饰好了。这从“妻子”和“自己预备好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当论及主时,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1120节);“自己预备好了”是指为接受祂,用来自良善的真理妆饰,因为经上补充说“她要穿洁净明亮的细麻衣”,“细麻衣”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教会通过这些真理接受主,因为对人来说,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他的爱之良善,并在真理中被人接受;一切属灵的结合由此而来。经上说“妆饰”,意思是说被教导和学习,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教会才能妆饰好自己,为婚礼和接受主做好准备。
(关于全在和全知)
(2)必须从观念中除去空间和时间,才能理解主与所有人的全在,无论集体地还是分别地,以及祂对现在和将来之事的全知。然而,由于空间和时间很难从属世人的思维观念中被除去,所以简单人最好不要通过理解力的任何推理来思想神性全在和全知;对他来说,出于其宗教信仰简单地相信它们就足够了。如果他从推理来思考,就让他对自己说,它们存在,是因为它们属于神,神无处不在,是无限的,还因为圣言教导了它们;如果他从自然界及其空间和时间来思考它们,就让他对自己说,它们有一个神奇的起源。但由于如今唯物主义或自然主义几乎淹没了教会,并且只有通过能使人看到情况的确如此的理性论据才能被驱散,所以这些神性属性要被置于其真实的光中,并清除大自然笼罩在它们上面的黑暗。此外,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如前所述,只有人出于爱渴望认识真理,赋予他的理解力才能被提升到内在的天堂之光。所有唯物主义或自然主义都源于根据自然界的属性,也就是说,根据物质,空间和时间来思考神性事物或神性主题。心智因粘附于这些属性,不愿相信自己所不理解的任何东西,故必然弄瞎或模糊它的理解力,出于它所陷入的幽暗否认有任何圣治,从而否认神性全能、全在和全知,尽管这些属性正是宗教所教导的,无论在自然界之内,还是在自然界之上。然而,它们无法被理解力理解,除非空间和时间与它的思维观念分离;因为物质的这些属性以某种方式存在于每一个思维观念中;除非它们被除去,否则人只能想到自然界就是一切,它来自它自己,或说它是自我存在的,生命来自它,它的至内层就是那被称为神的,除此之外的一切都只是想象。我知道,当人们听说,在没有时间或空间的地方,还有任何东西存在的可能性,神性本身在时空之外,属灵存在不在它们里面,只在它们的表象中,然而,神性属灵事物是曾经存在,或存在的一切事物的本质,没有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就像没有灵魂的身体,这样的身体会变成纯粹的尸体时,他们会感到惊讶。
凡通过基于自然界的思维成为自然主义者的人死后仍旧这样;他将他在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称为属世的,因为它们与自然界中的事物很相似。然而,天使光照并教导这种人说,这些事物都不是属世的,而是属世事物的表象;并且他们如此信服,以至于肯定情况就是这样。但他们一故态复萌,并敬拜自然,就像他们在世上所做的那样,直到最终与天使分离,他们就坠入地狱,永远无法从地狱中被救出来。原因在于,他们的灵魂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就像动物的灵魂一样,尽管他们的灵魂仍具有思考和说话的官能,因为他们生而为人。由于今日的地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充满这类人,所以重要的是,由现在堵住并关闭人类理解力的入口或门槛的自然所造成的浓密黑暗应当通过源于属灵之光的理性之光被移除。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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