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0.“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表示现在教会为接受祂,已经用来自良善的真理妆饰好了。这从“妻子”和“自己预备好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当论及主时,是指教会(对此,参看AE 1120节);“自己预备好了”是指为接受祂,用来自良善的真理妆饰,因为经上补充说“她要穿洁净明亮的细麻衣”,“细麻衣”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真理。教会通过这些真理接受主,因为对人来说,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他的爱之良善,并在真理中被人接受;一切属灵的结合由此而来。经上说“妆饰”,意思是说被教导和学习,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教会才能妆饰好自己,为婚礼和接受主做好准备。
(关于全在和全知)
(2)必须从观念中除去空间和时间,才能理解主与所有人的全在,无论集体地还是分别地,以及祂对现在和将来之事的全知。然而,由于空间和时间很难从属世人的思维观念中被除去,所以简单人最好不要通过理解力的任何推理来思想神性全在和全知;对他来说,出于其宗教信仰简单地相信它们就足够了。如果他从推理来思考,就让他对自己说,它们存在,是因为它们属于神,神无处不在,是无限的,还因为圣言教导了它们;如果他从自然界及其空间和时间来思考它们,就让他对自己说,它们有一个神奇的起源。但由于如今唯物主义或自然主义几乎淹没了教会,并且只有通过能使人看到情况的确如此的理性论据才能被驱散,所以这些神性属性要被置于其真实的光中,并清除大自然笼罩在它们上面的黑暗。此外,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如前所述,只有人出于爱渴望认识真理,赋予他的理解力才能被提升到内在的天堂之光。所有唯物主义或自然主义都源于根据自然界的属性,也就是说,根据物质,空间和时间来思考神性事物或神性主题。心智因粘附于这些属性,不愿相信自己所不理解的任何东西,故必然弄瞎或模糊它的理解力,出于它所陷入的幽暗否认有任何圣治,从而否认神性全能、全在和全知,尽管这些属性正是宗教所教导的,无论在自然界之内,还是在自然界之上。然而,它们无法被理解力理解,除非空间和时间与它的思维观念分离;因为物质的这些属性以某种方式存在于每一个思维观念中;除非它们被除去,否则人只能想到自然界就是一切,它来自它自己,或说它是自我存在的,生命来自它,它的至内层就是那被称为神的,除此之外的一切都只是想象。我知道,当人们听说,在没有时间或空间的地方,还有任何东西存在的可能性,神性本身在时空之外,属灵存在不在它们里面,只在它们的表象中,然而,神性属灵事物是曾经存在,或存在的一切事物的本质,没有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就像没有灵魂的身体,这样的身体会变成纯粹的尸体时,他们会感到惊讶。
凡通过基于自然界的思维成为自然主义者的人死后仍旧这样;他将他在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称为属世的,因为它们与自然界中的事物很相似。然而,天使光照并教导这种人说,这些事物都不是属世的,而是属世事物的表象;并且他们如此信服,以至于肯定情况就是这样。但他们一故态复萌,并敬拜自然,就像他们在世上所做的那样,直到最终与天使分离,他们就坠入地狱,永远无法从地狱中被救出来。原因在于,他们的灵魂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就像动物的灵魂一样,尽管他们的灵魂仍具有思考和说话的官能,因为他们生而为人。由于今日的地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充满这类人,所以重要的是,由现在堵住并关闭人类理解力的入口或门槛的自然所造成的浓密黑暗应当通过源于属灵之光的理性之光被移除。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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