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9

1219.“因为羔羊

1219.“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主与教会的结合。这从“婚期”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婚期或婚姻”是指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314节)。经上说“羔羊的婚期”,是因为主与教会的结合就是祂的神性人身与教会的结合;事实上,与祂被称为父的神性直接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神性高于人类和天使的一切思维观念,故无法被接受;但与神性人身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这神性人身可以被思想。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羔羊的婚期”,而不说“主神的婚期”。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由于天堂里的事物与我们世界上的事物很相似,所以天堂里也有空间和时间,但那里的空间,像陆地本身和陆地上的事物,都是表象,因为它们照着天使的状态出现,空间和距离的延伸则照着这些状态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出现。状态是指爱和智慧的状态,或情感和源于情感的思维的状态,这些状态是多种多样的。天堂里的天使社群彼此之间的距离就取决于它们,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距离也取决于它们,地狱社群彼此之间的距离同样取决于它们。我被允许看到状态的相似性如何带来结合,缩短距离或空间的延伸,又看到非相似性如何造成分离,产生距离或空间的延伸。在那里,当这个人对那个人的爱被激发时,那些看上去相距一英里的人就能瞬间彼此同在;而另一方面,当任何仇恨的感觉被激起时,那些一起交谈的人能瞬间分开一英里。

灵界的空间只是表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了:来自遥远之地的许多人曾与我在一起,如来自欧洲各国、非洲和印度的人,以及其它星球和相隔更远的星球的居民。然而,天堂里的空间似乎以我们地球空间延伸的那种方式延伸。但由于那里的空间只有一个属灵源头,而不是同时有一个属世源头,从而照着天使的状态出现,所以天使不可能有空间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他们有一个关于自己状态的概念。因为当空间是可变的时,这种可变性会产生一个概念,即:这些状态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因而来自情感和源于情感的思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

时间也是这种情况,因为空间怎样,时间也怎样;通过空间发展也是通过时间发展。这些时间也是状态的表象,因为天堂的太阳,即主,在那里不会像世界的太阳那样通过旋转和行进来制造日和年;因此,天堂里有永恒的光和永恒的春天;故那里的时间不是固定的,永久的,可测量的。由于时间照着情感和源于情感的思维的状态而变化(因为当情感得到满足时,时间就缩短和减少,当情感得不到满足时,时间就拉长和漫长),所以天使不能从表象中获得时间的概念,或说没有源于表象的时间概念,而是有源于表象起源的状态的概念。这一切清楚表明,天堂里的天使没有空间和时间的概念,而是有关于它们的属灵概念,也就是一种状态的概念。

但这种状态的概念,以及随之而来的空间和时间表象的概念,只存在于那里创造的终端中,并来自这些终端;那里的创造终端是天使所居住的陆地。空间和时间就出现在那里,而不是出现在从中创造出终端的属灵事物本身中;它们甚至不会出现在天使的情感本身中,除非源于情感的思维延伸到终端。但在自然界,情况就不同了;在那里,空间和时间是固定的,永久的和可测量的,因而会进入世人的思维,并限制它们,把它们与天使的属灵思维区分开来。这就是以下事实的主要原因,即:人很难理解神性全在和全知;因为他即便有意愿理解它们,也可能会陷入错误,认为神是自然界的至内层,因这个原因而是全在和全知的。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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