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9.“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主与教会的结合。这从“婚期”和“羔羊”的含义清楚可知:“婚期或婚姻”是指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314节)。经上说“羔羊的婚期”,是因为主与教会的结合就是祂的神性人身与教会的结合;事实上,与祂被称为父的神性直接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神性高于人类和天使的一切思维观念,故无法被接受;但与神性人身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这神性人身可以被思想。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羔羊的婚期”,而不说“主神的婚期”。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由于天堂里的事物与我们世界上的事物很相似,所以天堂里也有空间和时间,但那里的空间,像陆地本身和陆地上的事物,都是表象,因为它们照着天使的状态出现,空间和距离的延伸则照着这些状态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出现。状态是指爱和智慧的状态,或情感和源于情感的思维的状态,这些状态是多种多样的。天堂里的天使社群彼此之间的距离就取决于它们,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距离也取决于它们,地狱社群彼此之间的距离同样取决于它们。我被允许看到状态的相似性如何带来结合,缩短距离或空间的延伸,又看到非相似性如何造成分离,产生距离或空间的延伸。在那里,当这个人对那个人的爱被激发时,那些看上去相距一英里的人就能瞬间彼此同在;而另一方面,当任何仇恨的感觉被激起时,那些一起交谈的人能瞬间分开一英里。
灵界的空间只是表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了:来自遥远之地的许多人曾与我在一起,如来自欧洲各国、非洲和印度的人,以及其它星球和相隔更远的星球的居民。然而,天堂里的空间似乎以我们地球空间延伸的那种方式延伸。但由于那里的空间只有一个属灵源头,而不是同时有一个属世源头,从而照着天使的状态出现,所以天使不可能有空间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他们有一个关于自己状态的概念。因为当空间是可变的时,这种可变性会产生一个概念,即:这些状态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因而来自情感和源于情感的思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
时间也是这种情况,因为空间怎样,时间也怎样;通过空间发展也是通过时间发展。这些时间也是状态的表象,因为天堂的太阳,即主,在那里不会像世界的太阳那样通过旋转和行进来制造日和年;因此,天堂里有永恒的光和永恒的春天;故那里的时间不是固定的,永久的,可测量的。由于时间照着情感和源于情感的思维的状态而变化(因为当情感得到满足时,时间就缩短和减少,当情感得不到满足时,时间就拉长和漫长),所以天使不能从表象中获得时间的概念,或说没有源于表象的时间概念,而是有源于表象起源的状态的概念。这一切清楚表明,天堂里的天使没有空间和时间的概念,而是有关于它们的属灵概念,也就是一种状态的概念。
但这种状态的概念,以及随之而来的空间和时间表象的概念,只存在于那里创造的终端中,并来自这些终端;那里的创造终端是天使所居住的陆地。空间和时间就出现在那里,而不是出现在从中创造出终端的属灵事物本身中;它们甚至不会出现在天使的情感本身中,除非源于情感的思维延伸到终端。但在自然界,情况就不同了;在那里,空间和时间是固定的,永久的和可测量的,因而会进入世人的思维,并限制它们,把它们与天使的属灵思维区分开来。这就是以下事实的主要原因,即:人很难理解神性全在和全知;因为他即便有意愿理解它们,也可能会陷入错误,认为神是自然界的至内层,因这个原因而是全在和全知的。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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