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8.启19:7.“让我们欢乐鼓舞,让我们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的表现。这从“欢乐”、“鼓舞”和“将荣耀归给”的含义清楚可知:“欢乐”(rejoicing)在此是指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喜乐;“鼓舞”(exulting)是指来自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因为鼓舞与心有关,因而与爱之良善有关;“将荣耀归给”是指承认、称谢和敬拜主(对此,参看AE 678节);“荣耀”具有相同的含义。“欢乐”和“鼓舞”之所以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是因为一切喜乐都出于情感,或说是情感的问题。人只有从那些打动他的事物,或他所爱的那些事物中才能获得喜乐。一切属灵的喜乐都有两个普遍源头,一个来自对真理的情感或爱,一个来自对良善的情感或爱。准确地说,来自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而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喜乐属于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由于前一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以及他们对主的荣耀,所以“让我们欢乐鼓舞,将荣耀归给祂”这些话表达了所有这些人的喜乐和由此而来的荣耀。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1)自然界有空间和时间,但在灵界,它们都是表象。原因在于,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直接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的神性之爱;而出现在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也来自这个源头,但却通过世界的太阳,也就是纯粹的火来自这个源头。灵界的一切事物都直接从纯粹的爱中存在,这纯粹的爱是非物质的;自然界或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间接通过纯粹的火存在,但这纯粹的火是物质的。这就是为何存在于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凭它们的起源而是属灵的;而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凭它们的次级起源而是物质的,物质事物本身也是固定的,永久的,可测量的。它们是固定的,因为无论人们的状态如何改变,它们仍持久存在,如陆地,山和海。它们是永久的,因为它们有规律地依次反复出现,如季节,世代和发芽生长。它们是可测量的,因为一切事物都能被估算或界定,如空间以英里和弗隆为单位,而这些又以尺和码为单位;时间以日、周、月和年为单位。而在灵界,一切事物似乎都是固定的,永久的和可测量的,其实它们本身并非如此。事实上,它们照着天使的状态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它们与这些状态构成一体;所以它们也随着这些状态变化而变化。然而,这一切主要发生在灵人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但在天堂或地狱,情况不是这样。这一切之所以发生在灵人界,是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会经历状态的变化,为天堂或地狱做好准备。
但灵人们不会反思这些变化和变动,因为他们是属灵的,因而拥有属灵思维或属灵观念,他们的感官所感知到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与这属灵思维或属灵观念构成一体,还因为他们虽与自然界分离了,但在灵人界仍看到与他们在世上所看到的事物一模一样的事物,如陆地、山、山谷、水、花园、森林、植物、宫殿和房屋,以及他们所穿的衣服和滋养他们的食物,此外还有动物和作为人的他们自己。他们在一种清晰的光中看这一切事物,这光比他们在世上看同样的事物所在的光更清晰;他们也通过比他们在世上所拥有的触觉更敏锐的触觉来感知它们。由于这些原因,人死后完全不知道他已经脱去了他的肉体部分或物质遮盖物,并从他身体的世界移居到他灵的世界。我听见许多人说,他们没有死,他们无法想象他们身体的任何部分如何能被扔进坟墓;因为灵界的一切事物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很相似;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在那里所看见和感觉到的事物不是物质的,而是实质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然而,它们却是真实的事物,因为它们与自然界的事物拥有同一个起源;唯一区别在于,来自世界太阳的某种像外衣一样的额外覆盖物被赋予那些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事物,这些事物凭这种额外的覆盖物而变成物质的,固定的,永久的和可测量的。我可以肯定地说,灵界的事物比自然界的事物更真实,因为在自然界被添加到属灵之物中的东西是死的,不会产生真实感,反而减弱它。这种减弱的存在从与地上人们的状态相比之下的天堂天使的状态,以及与世上的一切事物相比之下的天上的一切事物明显看出来。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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