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8.启19:7.“让我们欢乐鼓舞,让我们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的表现。这从“欢乐”、“鼓舞”和“将荣耀归给”的含义清楚可知:“欢乐”(rejoicing)在此是指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喜乐;“鼓舞”(exulting)是指来自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因为鼓舞与心有关,因而与爱之良善有关;“将荣耀归给”是指承认、称谢和敬拜主(对此,参看AE 678节);“荣耀”具有相同的含义。“欢乐”和“鼓舞”之所以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是因为一切喜乐都出于情感,或说是情感的问题。人只有从那些打动他的事物,或他所爱的那些事物中才能获得喜乐。一切属灵的喜乐都有两个普遍源头,一个来自对真理的情感或爱,一个来自对良善的情感或爱。准确地说,来自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而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喜乐属于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由于前一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以及他们对主的荣耀,所以“让我们欢乐鼓舞,将荣耀归给祂”这些话表达了所有这些人的喜乐和由此而来的荣耀。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1)自然界有空间和时间,但在灵界,它们都是表象。原因在于,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直接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的神性之爱;而出现在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也来自这个源头,但却通过世界的太阳,也就是纯粹的火来自这个源头。灵界的一切事物都直接从纯粹的爱中存在,这纯粹的爱是非物质的;自然界或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间接通过纯粹的火存在,但这纯粹的火是物质的。这就是为何存在于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凭它们的起源而是属灵的;而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凭它们的次级起源而是物质的,物质事物本身也是固定的,永久的,可测量的。它们是固定的,因为无论人们的状态如何改变,它们仍持久存在,如陆地,山和海。它们是永久的,因为它们有规律地依次反复出现,如季节,世代和发芽生长。它们是可测量的,因为一切事物都能被估算或界定,如空间以英里和弗隆为单位,而这些又以尺和码为单位;时间以日、周、月和年为单位。而在灵界,一切事物似乎都是固定的,永久的和可测量的,其实它们本身并非如此。事实上,它们照着天使的状态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它们与这些状态构成一体;所以它们也随着这些状态变化而变化。然而,这一切主要发生在灵人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但在天堂或地狱,情况不是这样。这一切之所以发生在灵人界,是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会经历状态的变化,为天堂或地狱做好准备。
但灵人们不会反思这些变化和变动,因为他们是属灵的,因而拥有属灵思维或属灵观念,他们的感官所感知到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与这属灵思维或属灵观念构成一体,还因为他们虽与自然界分离了,但在灵人界仍看到与他们在世上所看到的事物一模一样的事物,如陆地、山、山谷、水、花园、森林、植物、宫殿和房屋,以及他们所穿的衣服和滋养他们的食物,此外还有动物和作为人的他们自己。他们在一种清晰的光中看这一切事物,这光比他们在世上看同样的事物所在的光更清晰;他们也通过比他们在世上所拥有的触觉更敏锐的触觉来感知它们。由于这些原因,人死后完全不知道他已经脱去了他的肉体部分或物质遮盖物,并从他身体的世界移居到他灵的世界。我听见许多人说,他们没有死,他们无法想象他们身体的任何部分如何能被扔进坟墓;因为灵界的一切事物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很相似;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在那里所看见和感觉到的事物不是物质的,而是实质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然而,它们却是真实的事物,因为它们与自然界的事物拥有同一个起源;唯一区别在于,来自世界太阳的某种像外衣一样的额外覆盖物被赋予那些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事物,这些事物凭这种额外的覆盖物而变成物质的,固定的,永久的和可测量的。我可以肯定地说,灵界的事物比自然界的事物更真实,因为在自然界被添加到属灵之物中的东西是死的,不会产生真实感,反而减弱它。这种减弱的存在从与地上人们的状态相比之下的天堂天使的状态,以及与世上的一切事物相比之下的天上的一切事物明显看出来。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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