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8.启19:7.“让我们欢乐鼓舞,让我们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的表现。这从“欢乐”、“鼓舞”和“将荣耀归给”的含义清楚可知:“欢乐”(rejoicing)在此是指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喜乐;“鼓舞”(exulting)是指来自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因为鼓舞与心有关,因而与爱之良善有关;“将荣耀归给”是指承认、称谢和敬拜主(对此,参看AE 678节);“荣耀”具有相同的含义。“欢乐”和“鼓舞”之所以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是因为一切喜乐都出于情感,或说是情感的问题。人只有从那些打动他的事物,或他所爱的那些事物中才能获得喜乐。一切属灵的喜乐都有两个普遍源头,一个来自对真理的情感或爱,一个来自对良善的情感或爱。准确地说,来自对良善的情感的喜乐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行为,而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喜乐属于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由于前一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以及他们对主的荣耀,所以“让我们欢乐鼓舞,将荣耀归给祂”这些话表达了所有这些人的喜乐和由此而来的荣耀。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1)自然界有空间和时间,但在灵界,它们都是表象。原因在于,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直接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的神性之爱;而出现在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也来自这个源头,但却通过世界的太阳,也就是纯粹的火来自这个源头。灵界的一切事物都直接从纯粹的爱中存在,这纯粹的爱是非物质的;自然界或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间接通过纯粹的火存在,但这纯粹的火是物质的。这就是为何存在于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凭它们的起源而是属灵的;而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凭它们的次级起源而是物质的,物质事物本身也是固定的,永久的,可测量的。它们是固定的,因为无论人们的状态如何改变,它们仍持久存在,如陆地,山和海。它们是永久的,因为它们有规律地依次反复出现,如季节,世代和发芽生长。它们是可测量的,因为一切事物都能被估算或界定,如空间以英里和弗隆为单位,而这些又以尺和码为单位;时间以日、周、月和年为单位。而在灵界,一切事物似乎都是固定的,永久的和可测量的,其实它们本身并非如此。事实上,它们照着天使的状态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它们与这些状态构成一体;所以它们也随着这些状态变化而变化。然而,这一切主要发生在灵人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但在天堂或地狱,情况不是这样。这一切之所以发生在灵人界,是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会经历状态的变化,为天堂或地狱做好准备。
但灵人们不会反思这些变化和变动,因为他们是属灵的,因而拥有属灵思维或属灵观念,他们的感官所感知到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与这属灵思维或属灵观念构成一体,还因为他们虽与自然界分离了,但在灵人界仍看到与他们在世上所看到的事物一模一样的事物,如陆地、山、山谷、水、花园、森林、植物、宫殿和房屋,以及他们所穿的衣服和滋养他们的食物,此外还有动物和作为人的他们自己。他们在一种清晰的光中看这一切事物,这光比他们在世上看同样的事物所在的光更清晰;他们也通过比他们在世上所拥有的触觉更敏锐的触觉来感知它们。由于这些原因,人死后完全不知道他已经脱去了他的肉体部分或物质遮盖物,并从他身体的世界移居到他灵的世界。我听见许多人说,他们没有死,他们无法想象他们身体的任何部分如何能被扔进坟墓;因为灵界的一切事物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很相似;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在那里所看见和感觉到的事物不是物质的,而是实质的,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然而,它们却是真实的事物,因为它们与自然界的事物拥有同一个起源;唯一区别在于,来自世界太阳的某种像外衣一样的额外覆盖物被赋予那些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事物,这些事物凭这种额外的覆盖物而变成物质的,固定的,永久的和可测量的。我可以肯定地说,灵界的事物比自然界的事物更真实,因为在自然界被添加到属灵之物中的东西是死的,不会产生真实感,反而减弱它。这种减弱的存在从与地上人们的状态相比之下的天堂天使的状态,以及与世上的一切事物相比之下的天上的一切事物明显看出来。
1019.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这从“城”和“裂为三段”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所指的是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因为它被称为“大城”;所指的是真理的教义的一切,因为经上补充说“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这句话表示良善的教义的一切;因为教义既论述论及信的真理,也论述论及爱的良善;因此,我们才会说真理的教义和良善的教义。“裂为三段”是指消散。“裂为三段”之所以是指消散,是因为“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当这些分裂时,随之而来的就是消散。“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并论及真理(参看AE 532节)。以西结书(5:2)中“分为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八诫)
现在要解释十诫的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但它在内义上表示称公义为不义,称不义为公义,并通过虚假来证实它;而它在至内在的意义上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表示通过利用谬误、表象、虚构、错误应用的知识、诡辩等等确认教义的虚假来证明这虚假是真理。这些确认本身和由此产生的说服就是假见证,因为它们是假证词。由此可见,此处所指的,不仅是法官面前的假见证,而且还是在屈枉正直中使公义成为不义,使不义成为公义的法官自己,因为他和证人自己一样扮演了假证人的角色。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以及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教会领袖。总之,对真理的一切歪曲,无论这真理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若是出于一颗邪恶的心来做的,就是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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