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6

1216.“又像大雷

1216.“又像大雷的声音”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荣耀。这从“声音”和“雷”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是指对主的荣耀,如前所述;“雷”是指发声的爱之良善(对此,参看AE 821b, 855节);因此,“大雷”是指发出声音的与天使同在的一切良善。有两样东西构成人的言语,即声音和声音清晰表达为话语。声音属于意愿的情感,声音的清晰表达属于理解力的思维。这两者在人类的言语中结合在一起,也通过听觉来区分。因为从声音可以知道情感,从话语,也就是声音的清晰表达,可以知道思维。这是人很少反思的一个自然事实;但当他听到这个事实时,仍知道它是真的。天使和灵人比世人更清楚地感知到这种区别,因为他们是属灵的,属灵的人出于情感思考,也出于情感说话;那些在属天国度的人出于对良善的情感思考和说话,那些在属灵国度的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思考和说话;因此,他们可以通过声音或语气来区分。高层天堂的天使说话的声音在下面听上去是各种各样的,因为它随着它的行进而增大,就像世上的声音从上面或高处下降时的情形一样。因此,属灵天使的声音听上去就像咆哮的水声,属天天使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打雷的声音或大雷。关于“雷”的含义,也可参看前文(AE 273, 353, 498, 702, 704, 1014节)。

(关于全在和全知)

我们已经论述了无限和永恒,以及圣治和全能,它们属于主;现在我们必须论述全在和全知,它们也属于主。每种宗教都承认神是全在和全知;正因如此,人们向神献上的祷告是,愿祂垂听,愿祂看顾和怜悯;除非相信祂的全在和全知,否则他们不会这样祷告。这种信仰就源于从天堂进入那些拥有某种宗教信仰之人的流注,因为出于宗教本身不会产生这种问题:信仰是否存在,或它如何存在。但如今,尤其在基督教界,属世人为数众多,他们看不见神的任何东西,也不相信,除非他们看见;即便他们声称相信,那也是要么出于传统或某种惯例,要么出于盲目的知识,要么出于虚伪这么说;然而,他们是有能力看到的。因此,为叫这些人行使这种能力,或可以看见关于神的事或主题,从属灵之光和源于它的理性之光来论述这些事或主题是允许的。

因为每个人,甚至一个纯属世和感官的人,都被赋予一种理解力,这种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能看见属灵事物,甚至看见神性事物,也能理解它们;然而,只有当他听到或读到它们时,他的理解力才能被提升;后来,他能出于记忆来谈论它们,但不能出于自己在自己里面思想它们。其原因在于,当他正在听或读时,理解力与它自己的情感是分离的,当如此分离时,它处于天堂之光;但当他出于自己在自己里面思考时,理解力与他意愿的情感是结合的,情感充满理解力,并占据它,阻止它逃脱。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对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没有确认虚假的属世人来说,理解力能与意愿的情感分离,从而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但对那些没有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这是很难做到的,因为他们弃绝了神性事物,或确认了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属灵之光和属世之光之间可以说有一种昏暗的面纱,或阴影般的障碍物,尽管对许多人来说,这种面纱或障碍物是透明的。

既然任何人,甚至连肉体-感官人在成年时都被赋予这种理解力的官能,以便他在听到或读到与神有关的事或主题时,能理解它们,然后能把它们保留在自己的记忆中,从而谈论、教导并写下它们,那么重要的是,关于神性属性的这种论述要像开始时那样继续下去。因此,我们现在要论述神性全在和神性全知,免得纯属世人因缺乏理解任何神性主题或属灵主题的意愿(他将这种意愿的缺乏称为能力的缺乏)而对这些事产生怀疑,甚至否认它们的存在。


诠释启示录 #1232

1232.“因为对耶

1232.“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对主的承认并与祂的结合是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这从“对耶稣的见证”和“预言的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对耶稣的见证”是指对主的神性的承认,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参看AE 1230节),因而是指与主的结合,因为结合是通过对主的承认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实现的。“预言的灵”是指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灵”表示生命,因为所指的,是圣灵,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是人生命的本质,“预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预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可参看AE 624b–d, 999节)。“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对主的承认并与祂的结合是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预言的灵”是指圣灵,圣灵为主作见证,因而是教义,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他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27)

“真理的灵”在别的地方被称为“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它的“见证”是指光照、讲道、称谢和承认,而也要作见证的“门徒”表示所有承认并接受主的人。

启示录20

  

(各节内容)

“龙”是指在改革宗基督教界,所有不直接靠近主,也不避恶如罪的人。所有这样的人都被移除了(启20:1–3)。

那些从低地被提上天堂的人,他们曾因龙而被隐藏在那里,以免他们被迷惑(启20:4–6)。

后来,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没有处于任何内在敬拜的人被放开,好叫他们被暴露出来。这些人灭亡了(启20:7–9)。

之后,“龙”所指的所有人都被定罪(启20:10)。

地狱恢复秩序,好叫它们可以通过对立与新天堂相对应;但只是那些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启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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