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5.“像众水的声音”表示出于真理对主的荣耀。这从“声音”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是指对主的荣耀,如前所述;“水”是指真理(对此,参看AE 71, 483a,b, 518a–d, 537a, 538a,b, 854, 971, 1033节);因此,“众水”是指与天堂里的天使同在的所有真理。在天堂里,有些天使处于真理,有些天使处于良善。那些处于真理的天使被称为属灵天使,那些处于良善的天使被称为属天天使。因此,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所有处于真理的天使都在属灵国度,所有处于良善的天使都在属天国度。
事实上,所有天使都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但良善是双重的,即属灵良善和属天良善。属灵良善,或仁之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这些良善彼此不同;属灵良善是处于较低层级的良善,属天良善是处于较高层级的良善。因此,高层天堂天使所拥有的良善是属天良善,而低层天堂天使所拥有的良善是属灵良善。这一切清楚表明,其声音被听到的“众水”表示天堂里的所有属灵天使,但随之而来的“大雷的声音”表示天堂里的所有属天天使。
(关于植物王国续)
关于从主发出的生命,以及源于这生命的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存在,从目前为止所做出的观察中,凡心里有智慧的人都能看出,自然界凭自己不能产生任何东西,它只是在产生的过程中服务于从天堂的太阳,即主发出的属灵之物,就像工具因服务于主因,或死的力量服务于活的力量一样。这清楚表明,那些将动物的生产和植物的产生归于自然界的人是多么的错误;因为他们就像那些将壮丽辉煌的作品归于工具,而不是归于艺术家或工匠的人,或像那些拜雕像,却不拜神的人。
在关于属灵、道德和文明主题的一切推理中的无数谬误,都来源于这个源头;因为谬误就是秩序的颠倒;它是眼睛的判断,不是心智的判断;它是从事物的表象得出的结论,不是从事物的本质得出的结论。因此,基于谬误来推理世界和其中所包含的事物的存在,就像通过推理来证实黑暗就是光明,死物是活的,身体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灵魂,而不是反过来。然而,一个永恒真理是,流注是属灵的,不是物质的;也就是说,它从属灵的灵魂进入物质或属世的身体,或从灵界进入自然界;而且,它是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祂因通过从祂自己发出之物创造一切事物,故也维持一切事物;最后,维持就是永恒的创造,就像持续存在就是永恒的存在。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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