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5

1215.“像众水的

1215.“像众水的声音”表示出于真理对主的荣耀。这从“声音”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是指对主的荣耀,如前所述;“水”是指真理(对此,参看AE 71, 483a,b, 518a–d, 537a—538a,b, 854, 971, 1033节);因此,“众水”是指与天堂里的天使同在的所有真理。在天堂里,有些天使处于真理,有些天使处于良善。那些处于真理的天使被称为属灵天使,那些处于良善的天使被称为属天天使。因此,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所有处于真理的天使都在属灵国度,所有处于良善的天使都在属天国度。

事实上,所有天使都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但良善是双重的,即属灵良善和属天良善。属灵良善,或仁之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这些良善彼此不同;属灵良善是处于较低层级的良善,属天良善是处于较高层级的良善。因此,高层天堂天使所拥有的良善是属天良善,而低层天堂天使所拥有的良善是属灵良善。这一切清楚表明,其声音被听到的“众水”表示天堂里的所有属灵天使,但随之而来的“大雷的声音”表示天堂里的所有属天天使。

(关于植物王国续)

关于从主发出的生命,以及源于这生命的宇宙中的一切事物的存在,从目前为止所做出的观察中,凡心里有智慧的人都能看出,自然界凭自己不能产生任何东西,它只是在产生的过程中服务于从天堂的太阳,即主发出的属灵之物,就像工具因服务于主因,或死的力量服务于活的力量一样。这清楚表明,那些将动物的生产和植物的产生归于自然界的人是多么的错误;因为他们就像那些将壮丽辉煌的作品归于工具,而不是归于艺术家或工匠的人,或像那些拜雕像,却不拜神的人。

在关于属灵、道德和文明主题的一切推理中的无数谬误,都来源于这个源头;因为谬误就是秩序的颠倒;它是眼睛的判断,不是心智的判断;它是从事物的表象得出的结论,不是从事物的本质得出的结论。因此,基于谬误来推理世界和其中所包含的事物的存在,就像通过推理来证实黑暗就是光明,死物是活的,身体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灵魂,而不是反过来。然而,一个永恒真理是,流注是属灵的,不是物质的;也就是说,它从属灵的灵魂进入物质或属世的身体,或从灵界进入自然界;而且,它是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祂因通过从祂自己发出之物创造一切事物,故也维持一切事物;最后,维持就是永恒的创造,就像持续存在就是永恒的存在。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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