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4

1214.启19:6

1214.启19:6.“我听见好像一大群人的声音”表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因弃绝恶人和随之释放善人而对主的荣耀。这从“声音”和“一大群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是指对主的荣耀,因为这声音是“哈利路亚,因为主神,全能者掌王权了”,这从本节经文的结尾明显看出来。这种荣耀是因为对恶人的弃绝和随之对善人的释放,这一点从本章和其余几章的前面和后面部分可推知。那里所指的是因最后的审判而对主的荣耀;通过最后的审判,善人从恶人当中得释放,因为那时,恶人被扔进地狱,善人由此从他们当中得释放。“一大群人”是指所有在天堂里的人,他们因同时发出的声音而被称为“一大群人”。许多人同时说话听上去就像“一大群人的声音”。

(关于植物王国续)

(7)这个起源就是功用,或来自功用。其原因在于,情感与功用有关;功用是所有情感的对象。因为人若不是为了某种东西,就不可能被打动,这某种东西就是功用。由于一切情感都以功用为前提,植物的灵魂因其属灵的起源而是一种情感,如前所述,所以它也是一种功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每种植物都包含一种功用,在灵界包含属灵的功用,在自然界则包含属灵和属世的功用。属灵的功用是为了心智的各种状态,属世的功用是为了身体的各种状态。众所周知,灵(animi)或心智会因不同植物的气味和味道而焕发活力,神清气爽,精神振奋;而另一方面,它们也会被这些气味和味道带入一种困意、悲伤和昏厥的状态;而身体一方面会被植物本身,以及从植物中制成的各种制剂、疗方和药物治愈,另一方面也会因从植物中提取的毒素而失去生命。

在天堂里,源于它们的外在属灵功用是心智或灵的活力焕发,内在属灵功用是神性事物在它们里面的代表,因而也是心智的提升。因为更智慧的天使在它们里面看到一系列情感的品质。这些情感,以及隐藏在它们里面的东西,就表现为在其次序中的各种各样的花,以及各种各样的颜色和香味。因为被称为属世的每一种终端情感,虽的确是属灵的,但都从属于聪明和智慧的一种内在情感中获得自己的品质,而这些聪明和智慧又从功用和对功用的爱中获得自己的品质。总之,只有具有功用的植物才能从天堂里的土壤中开花,因为功用就是植物的灵魂。

由于功用就是植物的灵魂,所以在灵界,那些被称为沙漠的地方,也就是那些在世上弃绝仁爱的作为,也就是本质功用的人所住的地方,就连一片草叶,一棵草也看不到,一切都只是砾石和沙子。唯独功用在天堂里开花,这些功用是指通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从主发出的行为中的一切良善。那里的每株植物都代表一种功用的形式;凡出现在这株植物中的东西,从最初到最后,从最后到最初,或从起源到终端,从终端到起源,也就是说,从种子到花朵,从花朵到种子,都代表了情感及其功用从头到尾的发展和延伸。那些精通植物学、化学、医学和药学的人,死后就会从灵界的植物中进入属灵功用的知识,也会培养这种知识,从中获得最大的快乐和满足。我与他们交谈过,从他们那里听到了奇妙的事。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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