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2

1212.“无论小的

1212.“无论小的大的”表示所有处于各个层级上的真理和良善的人。这从“小的”和“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小的”是指那些只在很少程度上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大的”是指那些大量处于它们的人。至于“小的”和“大的”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696a, 836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6)这两类,即动物和植物,有相同的起源,因而有相同的灵魂;区别仅在于接受流注的形式。前面说明,动物的起源,也就是它们的灵魂,是一种属灵的情感,就是诸如人在其属世层上所拥有的那种。这种情感也是植物的起源,这一点尤其从天堂里的植物明显看出来;例如,它们照着天使的情感出现在那里,也代表这些情感,以至于天使在它们里面,如在自己的样式(types)中那样看见并认识到自己的情感;此外,它们也照着天使的情感而变化;不过,这发生在社群之外。唯一的区别是,从属灵之物中在其居间部分,情感以动物的形式出现,从属灵之物中在其终端,也就是那里的土地上,情感以植物的形式出现。因为属灵之物,即它们的源头,在居间部分是活的,但在终端不是活的。在终端中的属灵之物只保留足够产生活着或生命的一种相似性的生命,或说它所保留的生命,只够产生生命的一种相似性。人体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由属灵之物所产生的其终端是软骨、骨头、牙齿和指甲,来自灵魂的生命或活物终止于它们。

植物的灵魂与地上的走兽、天上的飞鸟和海里的鱼的灵魂具有相同的起源,乍一看,这一点不像是真的,因为一个是活的,另一个不是活的。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在天堂和地狱里所看到的动物和植物很明显地看出来。在天堂里会看到漂亮的动物和具有类似品质的植物;而在地狱里会看到有害有毒的动物和具有类似品质的植物。从动物的外表,或动物出现的方式,同样从植物的外表,或植物出现的方式就能知道天使和灵人,因为这些外表与天使并灵人的情感之间存在完美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甚至具有这种性质:一个动物可以变成一株相对应的植物,一株植物可以变成一个相对应的动物。

天堂天使知道以这一个和那一个所代表的情感层级,或情感元素;我听说,甚至感知到,在每种情况下,这都是一样的。此外,我被允许清楚地理解动物和植物与天堂社群和地狱社群,因而与这些社群的情感的对应关系,因为在灵界,社群与情感构成一体。这就是为何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园子,小树林,森林和树木,以及各种植物;在那里,它们照着各自的起源而具有属灵含义,或表示属灵物体,这些属灵物体都与情感有关。

因此,灵界的植物与自然界的植物之间的区别在于:在灵界,它们的种子及其发芽生长照着那里的天使和灵人的情感而瞬间存在;但在自然界,它们的起源被植入种子,它们每年都从种子中长出来。此外,自然界还有两种属性,即时间和随之而来的时序(succession),空间和随之而来的延伸;但这些都不会作为灵界的属性而存在于灵界中;在灵界,它们是那里的人的生命状态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那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土地上,植物会瞬间长出来,也会瞬间消失,但只有当天使退出或离开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只要他们留下来,植物继续存在。这就是灵界的植物与自然界的植物之间的区别。


诠释启示录 #662

662.“因为这两位

662.“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在被摧毁的教会,内心因这些而焦虑。这从“两个见证人”、“折磨”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在此被称为“两位先知”的“两个见证人”是指教义的良善与真理;“折磨”是指内心的焦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生活,此处则在被摧毁的教会里生活的人。因此,这话表示对那些属于被摧毁的教会之人来说,内心因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而焦虑。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当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及其欲望,以及这些欲望的邪恶和虚假掌权时,教会的结束。这时,人们就被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折磨,因为他们内在或内心仇恨它们,无论他们口头上多么信奉它们;当一个人所恨的东西进入时,它从内在折磨他。

然而,这样一个教会之人只要活在世上,就不知道他对这两个见证人怀有如此大的仇恨,从内心被他们折磨,因为他不知道他的内层思维和情感的状态,只知道其直接进入言语的外层思维和情感的状态。但当他进入灵界时,他的外层思维和情感就睡去,内层思维和情感则打开,那时他出于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仇恨而感受到如此大的厌恶,以至于无法忍受听见它们。因此,当这样一个人进入属灵之爱和信掌权的任何天使社群时,他会受到极痛苦的折磨,这是出于对爱和信的仇恨的内在厌恶的一个迹象。这清楚表明,“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什么。“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在教会,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这些人从内在被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折磨。“住”表示生活,因而表示生命,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住”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9:2; 13:20; 37:16; 耶利米书2:6, 15; 51:13; 但以理书2:22; 4:9; 以西结书31:6; 何西阿书9:2, 3; 诗篇23:6; 27:4; 80:1; 101:7; 西番雅书3: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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