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12.“无论小的大的”表示所有处于各个层级上的真理和良善的人。这从“小的”和“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小的”是指那些只在很少程度上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大的”是指那些大量处于它们的人。至于“小的”和“大的”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696a, 836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6)这两类,即动物和植物,有相同的起源,因而有相同的灵魂;区别仅在于接受流注的形式。前面说明,动物的起源,也就是它们的灵魂,是一种属灵的情感,就是诸如人在其属世层上所拥有的那种。这种情感也是植物的起源,这一点尤其从天堂里的植物明显看出来;例如,它们照着天使的情感出现在那里,也代表这些情感,以至于天使在它们里面,如在自己的样式(types)中那样看见并认识到自己的情感;此外,它们也照着天使的情感而变化;不过,这发生在社群之外。唯一的区别是,从属灵之物中在其居间部分,情感以动物的形式出现,从属灵之物中在其终端,也就是那里的土地上,情感以植物的形式出现。因为属灵之物,即它们的源头,在居间部分是活的,但在终端不是活的。在终端中的属灵之物只保留足够产生活着或生命的一种相似性的生命,或说它所保留的生命,只够产生生命的一种相似性。人体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由属灵之物所产生的其终端是软骨、骨头、牙齿和指甲,来自灵魂的生命或活物终止于它们。
植物的灵魂与地上的走兽、天上的飞鸟和海里的鱼的灵魂具有相同的起源,乍一看,这一点不像是真的,因为一个是活的,另一个不是活的。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在天堂和地狱里所看到的动物和植物很明显地看出来。在天堂里会看到漂亮的动物和具有类似品质的植物;而在地狱里会看到有害有毒的动物和具有类似品质的植物。从动物的外表,或动物出现的方式,同样从植物的外表,或植物出现的方式就能知道天使和灵人,因为这些外表与天使并灵人的情感之间存在完美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甚至具有这种性质:一个动物可以变成一株相对应的植物,一株植物可以变成一个相对应的动物。
天堂天使知道以这一个和那一个所代表的情感层级,或情感元素;我听说,甚至感知到,在每种情况下,这都是一样的。此外,我被允许清楚地理解动物和植物与天堂社群和地狱社群,因而与这些社群的情感的对应关系,因为在灵界,社群与情感构成一体。这就是为何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园子,小树林,森林和树木,以及各种植物;在那里,它们照着各自的起源而具有属灵含义,或表示属灵物体,这些属灵物体都与情感有关。
因此,灵界的植物与自然界的植物之间的区别在于:在灵界,它们的种子及其发芽生长照着那里的天使和灵人的情感而瞬间存在;但在自然界,它们的起源被植入种子,它们每年都从种子中长出来。此外,自然界还有两种属性,即时间和随之而来的时序(succession),空间和随之而来的延伸;但这些都不会作为灵界的属性而存在于灵界中;在灵界,它们是那里的人的生命状态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那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土地上,植物会瞬间长出来,也会瞬间消失,但只有当天使退出或离开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只要他们留下来,植物继续存在。这就是灵界的植物与自然界的植物之间的区别。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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