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2

1212.“无论小的

1212.“无论小的大的”表示所有处于各个层级上的真理和良善的人。这从“小的”和“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小的”是指那些只在很少程度上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大的”是指那些大量处于它们的人。至于“小的”和“大的”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696a, 836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6)这两类,即动物和植物,有相同的起源,因而有相同的灵魂;区别仅在于接受流注的形式。前面说明,动物的起源,也就是它们的灵魂,是一种属灵的情感,就是诸如人在其属世层上所拥有的那种。这种情感也是植物的起源,这一点尤其从天堂里的植物明显看出来;例如,它们照着天使的情感出现在那里,也代表这些情感,以至于天使在它们里面,如在自己的样式(types)中那样看见并认识到自己的情感;此外,它们也照着天使的情感而变化;不过,这发生在社群之外。唯一的区别是,从属灵之物中在其居间部分,情感以动物的形式出现,从属灵之物中在其终端,也就是那里的土地上,情感以植物的形式出现。因为属灵之物,即它们的源头,在居间部分是活的,但在终端不是活的。在终端中的属灵之物只保留足够产生活着或生命的一种相似性的生命,或说它所保留的生命,只够产生生命的一种相似性。人体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由属灵之物所产生的其终端是软骨、骨头、牙齿和指甲,来自灵魂的生命或活物终止于它们。

植物的灵魂与地上的走兽、天上的飞鸟和海里的鱼的灵魂具有相同的起源,乍一看,这一点不像是真的,因为一个是活的,另一个不是活的。然而,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从在天堂和地狱里所看到的动物和植物很明显地看出来。在天堂里会看到漂亮的动物和具有类似品质的植物;而在地狱里会看到有害有毒的动物和具有类似品质的植物。从动物的外表,或动物出现的方式,同样从植物的外表,或植物出现的方式就能知道天使和灵人,因为这些外表与天使并灵人的情感之间存在完美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甚至具有这种性质:一个动物可以变成一株相对应的植物,一株植物可以变成一个相对应的动物。

天堂天使知道以这一个和那一个所代表的情感层级,或情感元素;我听说,甚至感知到,在每种情况下,这都是一样的。此外,我被允许清楚地理解动物和植物与天堂社群和地狱社群,因而与这些社群的情感的对应关系,因为在灵界,社群与情感构成一体。这就是为何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都提到园子,小树林,森林和树木,以及各种植物;在那里,它们照着各自的起源而具有属灵含义,或表示属灵物体,这些属灵物体都与情感有关。

因此,灵界的植物与自然界的植物之间的区别在于:在灵界,它们的种子及其发芽生长照着那里的天使和灵人的情感而瞬间存在;但在自然界,它们的起源被植入种子,它们每年都从种子中长出来。此外,自然界还有两种属性,即时间和随之而来的时序(succession),空间和随之而来的延伸;但这些都不会作为灵界的属性而存在于灵界中;在灵界,它们是那里的人的生命状态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那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土地上,植物会瞬间长出来,也会瞬间消失,但只有当天使退出或离开时,这种情况才会发生;只要他们留下来,植物继续存在。这就是灵界的植物与自然界的植物之间的区别。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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