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1

1211.“凡敬畏祂

1211.“凡敬畏祂的”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对主的敬拜。这从“敬畏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神”是指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对此,参看AE 696, 942, 1150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现在要说一说天堂里的植物,前面已经论述了那里的动物。天堂里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和地上一样;那里甚至有些植物是地上找不到的,因为那里有不同的属和种的复合形式,具有无限的变化。它们从其起源中获得这种特性,下面我们会提到这种特性。在天堂里,植物的属和种就像前面所论述的那里的动物的属和种一样,也是不同的。

天堂花园、树林、田野和平原照着光和热的层级而出现在天堂里;其中又有灌木丛或成片的树木、草坪和花坛。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主要有一片片果园,其果实会滴出油,或提炼出油来;还有芳香四溢的花坛,其种子因香味和油而尝起来是甜的;又有发出类似香味的草地。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也有果园,其果实会滴出酒,或提炼出酒来;还有散发出宜人香气的花坛,其种子有各种微妙的味道;又有类似的草地。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同样有与至内层天堂和中间天堂中的事物类似的事物,只是照着层级在快乐和宜人程度上有所不同。

此外,至内层天堂还有纯金的果实和种子,中间天堂有银的果实和种子,最低层天堂有铜的果实和种子;还有宝石和水晶制成的花朵。这一切都是从那里的土地中生发出的产物。那里有土地,和我们一样;但那里所有的东西都不是从所播撒的种子中产出的,只是从种子中被创造出来;那里的创造是瞬间的,持续时间有时很长,有时只是一会儿;因为在那里,它们靠来自天堂太阳,即主的光和热的力量存在,无需世界太阳的光和热的帮助。这就是为何我们地球的土地上的物质是固定的,发芽生长是恒定不变的;而天堂里的土地上的物质或实质不是固定的,因此,从它们中的发芽生长也不是恒定的。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属灵的,只是在一个属世的表象之下;但在受制于我们世界太阳的土地上,情况就不同了。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证实这一事实:一切属灵事物,无论在天堂里的,还是在世界上的,也无论在初始还是在终端,都有这三种力量在里面,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这些力量不断倾向于它们的终端,它们终止并存在于终端中。因此,天堂也有土地,因为那里的土地就是在终端中的这些力量。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土地因其起源而是属灵的,而它们在这里是属世的;我们土地的生产是从属灵之物通过自然界这一媒介实现的,但在这些土地上,却无需自然界这一媒介。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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