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1

1211.“凡敬畏祂

1211.“凡敬畏祂的”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对主的敬拜。这从“敬畏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神”是指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对此,参看AE 696, 942, 1150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现在要说一说天堂里的植物,前面已经论述了那里的动物。天堂里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和地上一样;那里甚至有些植物是地上找不到的,因为那里有不同的属和种的复合形式,具有无限的变化。它们从其起源中获得这种特性,下面我们会提到这种特性。在天堂里,植物的属和种就像前面所论述的那里的动物的属和种一样,也是不同的。

天堂花园、树林、田野和平原照着光和热的层级而出现在天堂里;其中又有灌木丛或成片的树木、草坪和花坛。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主要有一片片果园,其果实会滴出油,或提炼出油来;还有芳香四溢的花坛,其种子因香味和油而尝起来是甜的;又有发出类似香味的草地。中间或第二层天堂也有果园,其果实会滴出酒,或提炼出酒来;还有散发出宜人香气的花坛,其种子有各种微妙的味道;又有类似的草地。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同样有与至内层天堂和中间天堂中的事物类似的事物,只是照着层级在快乐和宜人程度上有所不同。

此外,至内层天堂还有纯金的果实和种子,中间天堂有银的果实和种子,最低层天堂有铜的果实和种子;还有宝石和水晶制成的花朵。这一切都是从那里的土地中生发出的产物。那里有土地,和我们一样;但那里所有的东西都不是从所播撒的种子中产出的,只是从种子中被创造出来;那里的创造是瞬间的,持续时间有时很长,有时只是一会儿;因为在那里,它们靠来自天堂太阳,即主的光和热的力量存在,无需世界太阳的光和热的帮助。这就是为何我们地球的土地上的物质是固定的,发芽生长是恒定不变的;而天堂里的土地上的物质或实质不是固定的,因此,从它们中的发芽生长也不是恒定的。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属灵的,只是在一个属世的表象之下;但在受制于我们世界太阳的土地上,情况就不同了。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证实这一事实:一切属灵事物,无论在天堂里的,还是在世界上的,也无论在初始还是在终端,都有这三种力量在里面,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这些力量不断倾向于它们的终端,它们终止并存在于终端中。因此,天堂也有土地,因为那里的土地就是在终端中的这些力量。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土地因其起源而是属灵的,而它们在这里是属世的;我们土地的生产是从属灵之物通过自然界这一媒介实现的,但在这些土地上,却无需自然界这一媒介。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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