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10

1210.“说,神的

1210.“说,神的众仆人哪,都要赞美神”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对主的敬拜。这从“赞美神”和“神的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赞美神”是指称谢和敬拜祂(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6, 409节)。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提到“赞美神”,“赞美神”表示用心和口称谢祂,因而也表示敬拜祂。“赞美神”与“哈利路亚”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哈利路亚”是指“赞美神”;如前所述,这就是称谢和敬拜神时的欢喜快乐的声音。“赞美神”之所以表示称谢和敬拜,是因为主不想出于对祂自己的任何爱,只想出于祂对人的爱而被赞美或荣耀。当人从心里承认自己里面没有任何良善,他凭自己不能做什么,另一方面又承认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主能做一切事时,他必赞美并荣耀主,也就是说,将赞美和荣耀都归给主。当人处于这种承认时,他就抛开了其属于自我之爱的自我,并打开他的整个心智,从而使神性能以良善和能力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这就是为何人有必要在神面前谦卑,为何这种谦卑只能源于对自我性质的承认和对主的承认;接受照着这些事物而实现。“将赞美归给神”和“赞美神”是指承认祂,并出于内心的称谢来敬拜祂,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21:16; 路加福音2:13–14, 20; 5:25–26; 7:16; 13:13; 18:43; 19:28–40; 24:52–53; 诗篇148:1–5, 7, 13; 以及别处)。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5)植物和动物,无论出现在天堂里的,还是在世界上的,都通过这些力量从属灵之物那里存在。这些事物之所以也存在于天堂,是因为这些力量是属灵之物所固有的,并在最大事物和最小事物中,在初始和终端中,因而在天堂和世界的属灵之物中;它的初始在天堂,它的终端在世界。因为属灵事物有各个层级,每个层级都不同于其它层级,在先或较高层级比在后或较低层级更完美。这一点从天堂里的光和热,以及天使从这光和热中所获得的智慧明显看出来。最高或第三层天堂的光来自火焰,如此明亮,以至于胜过世上正午之光一千倍;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光不那么明亮,但也胜过世上正午之光一百倍;最低或第一层天堂的光就像我们世界的正午之光。热,就是天上的爱,也有不同层级,天使照着这些层级而拥有智慧、聪明和知识。一切属灵之物都属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和热,智慧和聪明也来自这光和热。

天堂之下,也就是自然界中的属灵事物也有许多层级,它们是属灵事物的较低层级,这一点可从人的属世心智,以及他的理性和感性明显看出来。理性的人处于第一层级,感性的人处于最后层级,其他人处于居间层级;此外,属世心智的一切思维和情感都是属灵的。这三种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是属灵之物所固有的,在它的各个层级中,只是完美程度不同。然而,没有任何事物没有自己的终端,它在终端中终止并停止,所以属灵之物也有自己的终端;它的终端就在地上的陆地和水域中。属灵之物从这终端中再次产生各种植物,从树直到草叶,属灵之物就住在这些植物中,只表现出与前面所说的动物的某种相似性。


诠释启示录 #1121

1121.“并不是寡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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