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9.启19:5.“有声音从宝座出来”表示整个天堂的一致性。这从“有声音从宝座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声音从宝座出来”是指整个天堂的一致性,即在荣耀主上的一致性;“宝座”表示整个天堂,因为主在宝座上,主就是天堂本身。组成天堂的天使凭他们自己的自我不会构成天堂的任何东西;相反,构成天堂的,是他们里面从主发出的神性;这就是为何“从天上出来的声音”表示所有天堂,或整个天堂的一致性。“宝座”当论及主时,表示天堂(可参看AE 253, 462, 477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4)一切属灵事物里面都有三种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作用力量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是属灵的,属灵之物从所有力量的源头,也就是天堂的太阳发出,那太阳就是主的神性之爱;爱是作用力本身,而活的力量,也就是生命从它发出。
创造的力量是从开始到结束产生原因和结果的力量,从最初之物通过居间物抵达最后之物。最初之物就是天堂太阳本身,也就是主;居间物是属灵事物,之后是属世事物,再后是陆地事物,最后从陆地事物中衍生出产物。由于宇宙创造中的这种力量从最初延伸到最后,所以它仍以同样的方式延伸,以便产物可以连续不断;否则,它们就会停止。因为最初之物不断视最后之物为目的;除非最初之物不断出于自己、照着创造的次序通过居间物关注最后之物,否则,一切事物都会灭亡。因此,主要是动物和植物的产物是创造的延续。这些延续通过种子来实现则无关紧要,它仍是进行产生的那种创造力。此外,根据一些人的观察,某些种子仍在产生中。
形成的力量是来自终端的最后或终端力量,因为它是从在地上所收集的自然界终端物质中产生动物和植物的力量。在自然界中来自其源头,即世界太阳的力量不是活的力量,而是死的力量。它们与人和动物里面的热的力量没什么不同,这种热的力量使身体保持在这种状态:意愿通过情感,并理解力通过思维(它们都是属灵的)可以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它,在它里面执行自己的运作。它们与眼中的光的力量也没什么不同,光的力量只是使心智(心智是属灵的)通过自己的器官来观看。不是世界之光在观看,而是心智通过天堂之光在观看。植物也是如此。人若以为世界太阳的热和光除了打开并处理适合自然界的事物,以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之外,还能做任何事,就大大受骗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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