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08

1208.“说,阿们

1208.“说,阿们,哈利路亚”表示实际上唯独祂要被敬拜和荣耀。这从“阿们”和“哈利路亚”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34, 228, 464, 469节);“哈利路亚”是指敬拜并荣耀主(对此,参看AE 1197, 1203节)。

(关于植物王国续)

(3)有两种总体形式,即属灵形式和属世形式;属灵形式就是诸如属于动物的那种,属世形式就是诸如属于植物的那种。这就是为何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除了太阳,月亮和大气之外,构成三个王国,即动物王国,植物王国和矿物王国,矿物王国只是库房,构成动物王国的形式和植物王国的形式的物质就包含在矿物王国中,并取自该王国。

动物王国的形式可用动物这一个词来称呼,它们都与属灵物质和力量的流动相一致。来自这些形式所固有的驱动力或努力的这种流动倾向于人类的形式,倾向于它从头到脚的所有部分,无论总体还是个体;因此,它总体上倾向于产生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也倾向于产生营养器官和生殖器官。正因如此,整个天堂都处于这种形式,所有天使和灵人也都处于这种形式,地上的所有人同样处于这种形式;此外,所有走兽、鸟和鱼都倾向于人的形式,因为它们都有相似的器官。

这种动物形式从首先或最初者(the First)那里获得产生这些结果或事物的倾向或努力,一切事物都从首先或最初者,也就是神那里存在,因为祂是人。所有属灵力量的这种驱动力和由此产生的倾向不能从其它源头被赐予和存在,因为它存在于最大事物和最小事物中,存在于最初事物和最后事物中,存在于灵界,由此存在于自然界,只是照着层级而具有不同的完美度。

但其它形式,也就是属世形式和所有植物的形式,起源于属世力量的驱动力和由此产生的流动,属世力量由大气组成,被称为以太。这种驱动力照着动物形式中的属灵力量的倾向,照着属灵力量在属世力量,也就是以太上的不断运作,并通过这些属世力量在构成植物的地上物质上的不断运作而存在于这些形式中。这就是属世形式的起源,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清楚看出来,即:植物与动物形式有明显的相似之处。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努力追求这种形式,以太出于属灵之物将产生这种形式的倾向或努力铭刻在万物上,并由此植入其中,这一点从许多事实明显看出来。例如,整个地球表面上的所有植被;在矿山上,凡能找到缝隙的地方,矿物植被都会变成这种形式;白垩状物质的植被变成海底的珊瑚,甚至连雪花的形式也似乎在模仿植物生命的形式。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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