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5.启19:4–5.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宝座的神,说,阿们,哈利路亚。有声音从宝座出来说,神的众仆人哪,凡敬畏祂的,都要赞美我们的神,无论小的大的。
“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表示高层天堂天使内心的谦卑(1206节);“敬拜坐宝座的神”表示对主的崇拜或敬拜,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1207节);“说,阿们,哈利路亚”表示实际上唯独祂要被敬拜和荣耀(1208节)。
“有声音从宝座出来”表示整个天堂的一致性(1209节);“说,神的众仆人哪,都要赞美神”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对主的敬拜(1210节);“凡敬畏祂的”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对主的敬拜(1211节);“无论小的大的”表示所有处于各个层级上的真理和良善的人(1212节)。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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