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03

1203.启19:3

1203.启19:3.“他们又说了第二次,哈利路亚”表示低层天堂天使的欢喜快乐,以及因他们从“巴比伦”和“龙的兽”所表示的那些人中得释放而对主的荣耀。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195–1196节)清楚可知。低层天堂天使的欢喜快乐和对主的荣耀,就是此处的意思,因为经上说“第二次”,并补充说“他们的烟往上冒,直到时代的时代”,还因为对主的荣耀是由高层天堂天使开始的,并直达低层天堂天使。“哈利路亚”表示赞美和荣耀(可参看AE 1197节)。

(关于植物王国及其灵魂)

现在要说一说植物王国及其灵魂,该灵魂被称为植物灵魂。世人不知道,这灵魂也是属灵的。植物灵魂是指从种子开始,经过所有发展阶段产生一株植物,直到新种子,通过这种方式无限增多,并永远繁殖的倾向和努力。事实上,每株植物里面可以说都有一个无限和永恒的概念;因为单单一粒种子就能在若干年间如此增多,以至于充满全地,还能没有止境地从一粒种子繁殖到另一粒种子。这种能力,与从根长到芽,然后长到茎,再长到枝、叶、花和果实,甚至直到产出新种子的奇妙过程,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同样,这种属灵能力表现在,植物在很多方面与诸如属于动物王国的那类事物很相似。例如,它们从种子中存在;种子里面可以说有一种多产的能力或原则;它们产生的嫩芽像婴儿,茎像身体,枝子像手臂,树稍像头,树皮像皮肤,叶子像肺;它们历经数年长大,到达青春期的状态,然后开花,就像婚礼之前的新娘,后来又像子宫或蛋卵一样膨胀,结出像后代一样的果实;这些果实里面又包含新种子,该物种或家族从这些新种子中又有了新的繁殖或结实,就像在动物王国一样。追踪这两个王国之间的相似之处的植物学家所观察到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细节表明,产生这种结果的驱动力或努力不是来源于自然界,而是来源于灵界。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作为主因的活的力量是属灵的,作为工具因的死的力量是属世的。


诠释启示录 #246

246.启3:19.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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