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2.“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通过驱逐巴比伦人释放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这从“在她手上伸冤”和“仆人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她手上伸冤”是指从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中释放出来;“仆人的血”是指向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所施的暴行,“血”是指所施的暴行,“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至于为何这些人被称为“仆人”,可参看前文(AE 6, 409节)。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像醒着与做梦的区别,或像光与影的区别。人是属灵的,同时也是属世的,而动物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人拥有一个意愿和一个理解力,他的意愿是天堂之热,即爱的容器,他的理解力是天堂之光,即智慧的容器。但动物既没有意愿,也没有理解力;取代意愿的是它的情感,取代理解力的是它的知识(科学)。
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既可以行如一体,也可以不行如一体;事实上,人出于其理解力能思考不属于他意愿的东西,因为他能思考他所不意愿的东西,反过来,他能意愿他所不思考的东西。但对动物来说,情感和知识(科学)构成一体,不可分离;因为动物知道属于其情感的东西,并受属于其知识(科学)的东西影响,或说它的知识被它的情感限制,它的情感则取决于它的知识(科学)。对动物来说,被称为知识(科学)和情感的这两种官能是不可分离的;因此,动物不能破坏其生命的秩序,并生在属于其情感的一切知识中。但人的情况不同。其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两种生命官能是可以分离的,如前所述;因此,他有能力通过违背他的意愿来思考和违背他的理解力来意愿而破坏其生命的秩序,并且已经通过这种方式破坏了它。因此,人生在完全的无知中,好叫他可以通过知识(科学)、藉着他的理解力从这种无知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秩序。
人被造所进入的秩序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人在破坏了这个秩序之后所进入的状态是,爱自己胜过一切,并爱世界如己。由于人拥有属灵心智,属灵心智在他的属世心智之上,他的属灵心智能深思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以及诸如属于在道德和律法方面的状态的那类事物,还由于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灵的,道德的和文明的(除了属于知识或科学的属世事物之外),这一切事物还与它们的对立面,也就是虚假和邪恶有关,所以人既能分析性地思考,由此得出结论,还能接受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并变得聪明和智慧。动物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一个动物所知道的,不是来自任何理解,而来自属于其情感,也就是其灵魂的知识。属于情感的这种知识必存在于一切属灵事物中,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属灵之物是与热结合的光,或与爱结合的智慧,在被称为属世的那个层级上,知识(科学)属于智慧,情感属于爱。
由于人既有属灵心智,也有属世心智,他的属灵心智在他的属世心智之上,并且属灵心智具有这种性质,它能深思并热爱各个层级上的真理和良善,要么在与属世心智结合的情况下如此行,要么在与属世心智分离的情况下如此行,所以可推知,属于这两个心智的人之内层能被主提升到祂那里,并与祂结合;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能活到永远。动物的情况不是这样。动物没有任何属灵心智,只有一个属世心智;因此,它的内层只属于知识和情感,不能被主提升,并与主结合;因此,动物死后不会活着。
动物的确被一种落入其灵魂的属灵流注引领;但它的属灵之物不能被提升,只能下沉,故只能关注那些属于其情感的事物,这些事物只与营养、住所和繁殖有关;动物只能从属于其情感的知识中,通过视觉、嗅觉和味觉,或说光、气味和味道知道它们。人凭他的属灵心智能理性思考,故也能说话,或说拥有说话的能力,因为说话或言语属于来自理解力的思维,理解力能看到在属灵之光中的真理。而动物没有来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来自情感的思维,故能发出声音,并照着它的欲望来改变其情感的声音。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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