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2.“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通过驱逐巴比伦人释放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这从“在她手上伸冤”和“仆人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她手上伸冤”是指从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中释放出来;“仆人的血”是指向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所施的暴行,“血”是指所施的暴行,“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至于为何这些人被称为“仆人”,可参看前文(AE 6, 409节)。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像醒着与做梦的区别,或像光与影的区别。人是属灵的,同时也是属世的,而动物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人拥有一个意愿和一个理解力,他的意愿是天堂之热,即爱的容器,他的理解力是天堂之光,即智慧的容器。但动物既没有意愿,也没有理解力;取代意愿的是它的情感,取代理解力的是它的知识(科学)。
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既可以行如一体,也可以不行如一体;事实上,人出于其理解力能思考不属于他意愿的东西,因为他能思考他所不意愿的东西,反过来,他能意愿他所不思考的东西。但对动物来说,情感和知识(科学)构成一体,不可分离;因为动物知道属于其情感的东西,并受属于其知识(科学)的东西影响,或说它的知识被它的情感限制,它的情感则取决于它的知识(科学)。对动物来说,被称为知识(科学)和情感的这两种官能是不可分离的;因此,动物不能破坏其生命的秩序,并生在属于其情感的一切知识中。但人的情况不同。其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两种生命官能是可以分离的,如前所述;因此,他有能力通过违背他的意愿来思考和违背他的理解力来意愿而破坏其生命的秩序,并且已经通过这种方式破坏了它。因此,人生在完全的无知中,好叫他可以通过知识(科学)、藉着他的理解力从这种无知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秩序。
人被造所进入的秩序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人在破坏了这个秩序之后所进入的状态是,爱自己胜过一切,并爱世界如己。由于人拥有属灵心智,属灵心智在他的属世心智之上,他的属灵心智能深思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以及诸如属于在道德和律法方面的状态的那类事物,还由于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灵的,道德的和文明的(除了属于知识或科学的属世事物之外),这一切事物还与它们的对立面,也就是虚假和邪恶有关,所以人既能分析性地思考,由此得出结论,还能接受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并变得聪明和智慧。动物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一个动物所知道的,不是来自任何理解,而来自属于其情感,也就是其灵魂的知识。属于情感的这种知识必存在于一切属灵事物中,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属灵之物是与热结合的光,或与爱结合的智慧,在被称为属世的那个层级上,知识(科学)属于智慧,情感属于爱。
由于人既有属灵心智,也有属世心智,他的属灵心智在他的属世心智之上,并且属灵心智具有这种性质,它能深思并热爱各个层级上的真理和良善,要么在与属世心智结合的情况下如此行,要么在与属世心智分离的情况下如此行,所以可推知,属于这两个心智的人之内层能被主提升到祂那里,并与祂结合;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能活到永远。动物的情况不是这样。动物没有任何属灵心智,只有一个属世心智;因此,它的内层只属于知识和情感,不能被主提升,并与主结合;因此,动物死后不会活着。
动物的确被一种落入其灵魂的属灵流注引领;但它的属灵之物不能被提升,只能下沉,故只能关注那些属于其情感的事物,这些事物只与营养、住所和繁殖有关;动物只能从属于其情感的知识中,通过视觉、嗅觉和味觉,或说光、气味和味道知道它们。人凭他的属灵心智能理性思考,故也能说话,或说拥有说话的能力,因为说话或言语属于来自理解力的思维,理解力能看到在属灵之光中的真理。而动物没有来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来自情感的思维,故能发出声音,并照着它的欲望来改变其情感的声音。
27.“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忠信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忠信作见证”是指对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所来自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之所以说“天堂里的一切真理”,是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总体上,以及具体地与那里的每位天使同在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节),这神性真理来自主的神性人身(HH 7–12, 78–86节)。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那忠信作见证的”,是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为祂作见证。这见证普遍存在于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内层天堂的天使只能以一个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性,因而只能思想神性人身。原因在于,主的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并形成它;天使的思维照着天堂的形式行进和流动(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 200–212, 265–275节)。正因如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对其人身中的主之神性的承认(对此,参看AE 10节)。
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和“见证”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
约翰(也就是施洗约翰) 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来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人。我看见了,就作见证。(约翰福音1:7–9, 34)
“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在此被称为“照亮一切人的真光”;“为光作见证”表示对祂的神性人身的承认,神性真理从这神性人身发出。“光”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天堂之光那一章,126–140节)。
同一福音书: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又: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讲我们所知道的,见证我们所见过的。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为所看见所听见的作见证。(约翰福音3:11, 31–32)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这表示祂从自己为自己作见证,因为祂是神性真理。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818, 9820, 10330节; AE 25节)
又: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当主被问到祂是不是王时,祂如此回答,是因为主作为王,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王权,而祂的神性良善是那里的祭司职分。这就是为何主说,祂是王,为这个目的而生,为这个目的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处于真理的人都听从祂的声音;因此,彼拉多问祂:“真理是什么呢?”因而问这是不是王。神性真理是主在天堂的王权(参看《属天的奥秘》,3009, 5068节);因此,在圣言中,“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或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AC 1672, 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这一点在解释启示录接下来提到王的经文时看得更清楚;紧接着经上说:“祂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由此可见“从耶稣基督,那忠信作见证的”表示就对其神性人身的承认而言的主,天堂里的一切真理都来自这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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