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0.“因祂审判了大淫妇”表示对那些将统治教会和天堂的权柄转给自己之人的审判。这从“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是指已经完成的对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他们是那些利用他们转给自己的对教会和天堂的统治权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人;因此,经上接下来说“用淫行败坏了地”,这句话表示他们歪曲了教会的一切真理,玷污了教会的一切良善。但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只是指那些行使这种统治,并由此歪曲和玷污圣言的一切,轻视圣言本身的人。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由于整个天堂和整个地狱,以及整个灵人界都分为各个社群,这些社群照着情感的属和种来排列,还由于那里的动物都是情感的表象,如刚才所述,所以这一属的动物及其种类出现在这一个社群,另一属的动物及其种类出现在另一个社群,动物的所有属及其种类出现在合起来的社群中。温驯和洁净的动物出现在天堂社群,凶猛和不洁的动物出现在地狱社群,居间种类的动物出现在灵人界。我经常看见这些动物,当它们出现时,我就能获知那里的天使或灵人的品质。在灵界,所有人都能从出现在他们附近和周围的东西,或说他们附近和周围的表象中被知晓,从各种物体,以及动物可以知道他们的情感。
在天堂,我见过羔羊、绵羊、山羊,它们与世界上的羔羊、绵羊、山羊如此相似,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我还见过天上的斑鸠、鸽子、天堂鸟和其它许多鸟,形态和颜色都很漂亮;我也见过水中的鱼,但这些鱼在天堂的最低部分。而在地狱,除了许多种毒蛇外,看到的是狗、狐狸、狼、老虎、猪、老鼠,以及其它许多种类的凶猛和不洁的动物,还有乌鸦、猫头鹰和夜鸟。但在灵人界看到的是骆驼、大象、马、驴、牛、雄鹿、狮子、豹子、熊,以及鹰、鸢、喜鹊、孔雀和鹌鹑。我也在那里看见过复合动物,就像先知们所看到并在圣言中所描述(如启示录13:2,以及别处)的那些动物。
既然出现在灵界的动物与这个世界上的动物如此相似,以至于它们根本无法区分,既然灵界的动物从天堂天使的情感和地狱灵的欲望中获得其存在,那么可知,属世的情感或欲望就是它们的灵魂,当这些情感或欲望披上身体为衣时,它们就是相应形式上的动物。不过,此处不会解释哪种情感或欲望形成这种或那种动物,无论是地上的牲畜还是野兽,无论是白天的鸟还是夜间的鸟,或清水中的鱼还是污水中的鱼。圣言经常提到动物,它们在那里照其灵魂而具有一种含义。《属天的奥秘》一书解释了羔羊、绵羊、母山羊、公绵羊、小山羊、公山羊、小母牛、牛、骆驼、马、驴、雄鹿,以及某些鸟类的含义,可参看那里的解释。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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