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0.“因祂审判了大淫妇”表示对那些将统治教会和天堂的权柄转给自己之人的审判。这从“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是指已经完成的对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他们是那些利用他们转给自己的对教会和天堂的统治权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人;因此,经上接下来说“用淫行败坏了地”,这句话表示他们歪曲了教会的一切真理,玷污了教会的一切良善。但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只是指那些行使这种统治,并由此歪曲和玷污圣言的一切,轻视圣言本身的人。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由于整个天堂和整个地狱,以及整个灵人界都分为各个社群,这些社群照着情感的属和种来排列,还由于那里的动物都是情感的表象,如刚才所述,所以这一属的动物及其种类出现在这一个社群,另一属的动物及其种类出现在另一个社群,动物的所有属及其种类出现在合起来的社群中。温驯和洁净的动物出现在天堂社群,凶猛和不洁的动物出现在地狱社群,居间种类的动物出现在灵人界。我经常看见这些动物,当它们出现时,我就能获知那里的天使或灵人的品质。在灵界,所有人都能从出现在他们附近和周围的东西,或说他们附近和周围的表象中被知晓,从各种物体,以及动物可以知道他们的情感。
在天堂,我见过羔羊、绵羊、山羊,它们与世界上的羔羊、绵羊、山羊如此相似,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我还见过天上的斑鸠、鸽子、天堂鸟和其它许多鸟,形态和颜色都很漂亮;我也见过水中的鱼,但这些鱼在天堂的最低部分。而在地狱,除了许多种毒蛇外,看到的是狗、狐狸、狼、老虎、猪、老鼠,以及其它许多种类的凶猛和不洁的动物,还有乌鸦、猫头鹰和夜鸟。但在灵人界看到的是骆驼、大象、马、驴、牛、雄鹿、狮子、豹子、熊,以及鹰、鸢、喜鹊、孔雀和鹌鹑。我也在那里看见过复合动物,就像先知们所看到并在圣言中所描述(如启示录13:2,以及别处)的那些动物。
既然出现在灵界的动物与这个世界上的动物如此相似,以至于它们根本无法区分,既然灵界的动物从天堂天使的情感和地狱灵的欲望中获得其存在,那么可知,属世的情感或欲望就是它们的灵魂,当这些情感或欲望披上身体为衣时,它们就是相应形式上的动物。不过,此处不会解释哪种情感或欲望形成这种或那种动物,无论是地上的牲畜还是野兽,无论是白天的鸟还是夜间的鸟,或清水中的鱼还是污水中的鱼。圣言经常提到动物,它们在那里照其灵魂而具有一种含义。《属天的奥秘》一书解释了羔羊、绵羊、母山羊、公绵羊、小山羊、公山羊、小母牛、牛、骆驼、马、驴、雄鹿,以及某些鸟类的含义,可参看那里的解释。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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