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0.“乃是撒但会堂”表示他们那由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这从“会堂”和“撒但”的含义清楚可知:“会堂”是指教义(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撒但”是指一切虚假所来自的地狱。地狱有两种,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一种地狱,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在另一种地狱。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所在的地狱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魔鬼,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所在的地狱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撒但。那些对地狱一无所知的人完全不知道地狱是如此命名的,还以为魔鬼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只因反叛而与其同伙一起被丢弃,地狱以这种方式被造。地狱被称为魔鬼和撒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11, 544, 553节;以及《最后的审判》一书中说明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章节,即14–22节)。此外,要知道,正如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主那里从天堂发出,一切邪恶和虚假都从地狱发出。人若以为良善和真理来自任何其它源头,或邪恶和虚假来自任何其它源头,就大大受骗了。
人只是这些的一个容器,无论他转向哪个源头,都是一个接受者。他若转向天堂(这由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实现),就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但他若转向地狱(这由爱之邪恶和信之虚假实现),就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由于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来自地狱,地狱用一个词来称呼,要么是魔鬼,要么是撒但,所以可知,魔鬼也表示一切邪恶,撒但表示一切虚假。这就是为何“撒但会堂”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
“会堂”表示教义,是因为教义在会堂被教导,并且教义问题上的分歧在那里得到调整。教义在会堂被教导,这一点从福音书中的相关经文(马太福音4:23; 9:35; 13:54; 马可福音1:21, 22, 29, 39; 6:2; 路加福音4:15, 16, 44; 13:10, 14; 约翰福音18:20)明显看出来。教义问题上的分歧在会堂得到调整,这一点从福音书中的话(马太福音10:17; 马可福音13:9; 路加福音12:11; 21:12; 约翰福音9:22; 12:42; 16:2, 3)可以推断出来。犹太民族有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或各种假教义,这一点从关于这个民族所知的许多事可以看出来,如:他们否认主;他们盼望一个弥赛亚来建立地上的国,把他们提到世界上其它所有民族之上;他们将一切敬拜都置于外在,弃绝属于对主之信和爱的敬拜的内在;他们将圣言中的一切都用到自己身上,通过自己发明的传统歪曲它(参看马太福音15:6–9; 马可福音7:1–13)。此外,这个民族在内层方面从起初是何性质,从摩西的歌(申命记32章)和其它许多地方就能看出来;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从《属天的奥秘》引用的相关内容。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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