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2

12.启1:3.“有

12.启1:3.“有福的”表示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这从“有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的”是指那些幸福到永恒的人,也就是那些有天堂在里面的人。非永恒的福的确被称为福,但相对来说并不是,因为它会逝去,会逝去的东西相比不会逝去的东西如同虚无。之所以说“有天堂在里面”,是因为天堂在人里面;在人外面的天堂流入在他里面的天堂,并被接受,只要它们相对应。天堂在人里面,一个处于天堂之爱的人,其内在就是对应于最大天堂的最小形式的天堂,这一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 51–58节);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就进入天堂,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NJHD 232–236节)。


揭秘启示录 #89

89.“我必将生命树

89.“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来自主的爱与仁之良善的归给。在圣言中,“吃”表归给;“生命树”表主的爱之良善;故“吃生命树”表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归给。“吃”之所以表归给,是因为正如所吃的属世食物归给人肉体的生命,所接受的属灵食物则归给其灵魂的生命。“生命树”之所以表主的爱之良善,是因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并非表别的,还因为人通过从主所接受的爱与仁之良善而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树”在经中多有提及,表示教会之人,在普遍意义上表示教会本身,其“果实”则表示生活的良善。原因在于,主是“生命树”,教会和教会中的人所具有的一切良善皆出自祂。关于这一点,适当之处会有说明。之所以说爱之善与仁之善,是因为爱之善是属天之善,就是爱主之善,仁之善是属灵之善,就是爱邻之善。二者彼此的性质可见下文,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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