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99

1199.启19:2

1199.启19:2.“因祂的审判真实公义”表示圣治的律法和主的一切作为都属于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这从“真实公义”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真实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的事物,以及属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审判”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圣治律法(对此,参看AE 946节);因此,“审判”也表示作为,因为主的一切作为都来自祂的圣治,并依照圣治的律法;原因在于,主在祂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永恒,那些关注永恒的事物属于祂的圣治。“真实”表示属于祂的神性智慧之物,“公义”表示属于祂的神性之爱之物,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热和光,光是祂的神性智慧,热是祂的神性之爱;因此,“光”表示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从神性真理中拥有其一切聪明和智慧,“热”表示神性良善,天使和世人从神性良善中拥有其一切爱和仁;这光和热本质上也是这样。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没有人知道地上的走兽,天上的飞鸟和海中的鱼,其生命是何性质或品质,除非他知道它们的灵魂是何性质和品质。众所周知,每个动物都有灵魂,因为动物是活的,生命就是灵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它们被称为“活的灵魂”(或活物)。动物是这种终端形式上的灵魂,就是诸如出现在眼前的那种,这种灵魂是有形的,这一点最好从灵界得知。因为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可以看到各种走兽、鸟类和鱼类,它们在形式上如此相似,以至于无法与我们世界上的走兽、鸟类和鱼类区分开来。但不同之处在于,在灵界,它们表面上源于天使和灵人的情感,或说从他们的情感中拥有表面的存在,以至于它们是情感的表象;因此,一旦天使或灵人离开,或其情感停止,它们就会消失。由此清楚可知,它们的灵魂不是别的;因此,动物的属和种与情感的属和种一样多。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由灵界的动物来代表的情感不是内在的属灵情感,而是外在的属灵情感,外在的属灵情感被称为属世的;还知道,任何走兽身上没有一根毛,或一根羊毛,任何鸟身上没有一根羽管或羽毛的一根细丝,或任何鱼身上没有一个鳍或鳞片的一点,不是由它们灵魂的生命形成的,因而不是由披上属世之物外衣的属灵之物形成的。但首先要说一说出现在天堂,地狱,以及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中的动物。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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