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8.“救恩、荣耀、尊荣、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永生来自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全能而来。这从“救恩”、“荣耀、尊荣”和“权能”的含义清楚可知:“救恩”是指永生;“荣耀、尊荣”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对此,参看AE 288, 345节);“权能”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由于在圣言中,主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和“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荣耀、尊荣”表示神性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说:“主,我们的神。”在字义上,经上分别提到“救恩、荣耀、尊荣、权能”,但在灵义上,它们连成一个意思,即:永生来自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神性全能而来。这同样适用于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有时经上只提到国家和城市的名字,这些名字在字义上看似没有联系,但在灵义上却形成一个连续意义。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提供类似见证的具体证据更多,更显著。对有些种类的动物来说,它们是这样,思维固定在物质事物上的感官人拿属于动物的东西或能力与属于人的东西或能力相提并论,从愚蠢受骗的聪明中得出以下结论:两者的生命状态也是相似的,甚至死后也一样;感官人断言,如果人死后还活着,动物也会活着,或如果动物死亡,人也会死亡。作出这种见证,并欺骗感官人的证据是,有些动物似乎拥有类似的谨慎和狡猾,类似的婚姻之爱,类似的友谊,可以说有仁爱,类似的正直和仁慈;总之,有一种与人类相似的道德本性。例如,狗出于其天生的品质,仿佛出于它们自己的本性那样知道如何像忠诚的卫士一样行动;它们可以说能从主人情感的一丝迹象或暗示中知道他的意愿;能通过闻他足迹或衣服的气味来追踪他,把他找出来;它们知道不同的方位,或说自己所住国家的方位,即使穿过人迹罕至的地区或茂密的森林,也能快速找到回家的路。感官人从这些和其它类似特征中得出结论:狗有知识、聪明和智慧。当他将这些能力,无论是狗的,还是他自己的,都归于自然时,这也不足为奇。属灵人则不同;他看到,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有某种属灵之物在引导,这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相结合。
在鸟类身上也可以观察到这些具体的证据。它们知道如何筑巢,在巢里产卵,坐在这些卵上孵化幼崽,后来出于存在于父母和后代之间的爱,或被称为亲情之爱的爱来为幼崽提供其翅膀下的温暖和口中的食物,直到它们羽翼丰满,长出翅膀,也直到它们自己获得父母的一切知识(科学),从这些知识中为自己提供属灵之物,即它们灵魂的结果。这些具体证据就是包含在蛋中的一切事物;一只新鸟的雏形就隐藏在这蛋中,被有助于胚胎形成的一切元素包裹,从它在头部的开端直到身体所有部位的完全形成或完整结构。若说自然提供了这些东西,这可能吗?因为这一切不仅涉及生产的过程,还涉及创造的过程;自然不会创造。自然与生命有什么共同之处呢?但生命可以披上自然为衣,从而出来,作为动物的形式出现。毛虫也是提供这种见证的具体证据之一。当这些毛虫即将经历形体变化或蜕变时,它们可以说用一种子宫把自己包裹起来,好可以再次出生。在这种状态下,它们变成若虫和蛹,经过必要的过程和时间,它们就变成美丽的蝴蝶,飞到空中,就像飞到自己的天堂;在那里,雌性和雄性就像一对夫妇那样彼此嬉戏。它们现在以芬芳的花朵为食,产卵,从而使它们的物种在它们之后可以生存下去。属灵人看到,这个过程模仿了人的重生,是他复活的一个代表,因而是属灵的。
在蜜蜂当中可以观察到更显著的证据,蜜蜂有一种管理形式,类似人类的管理形式。它们按照一系列艺术规则为自己建造蜂室,以及方便进出的通道;然后,它们用从花朵中采集的蜂蜜填满这些蜂室。它们给自己指定一个蜂王作为未来种族的共同父母。这蜂王住在她的子民之上,在她的警卫中间;当她即将生产,或成为一位母亲时,这些警卫就跟着她,一群混杂的蜂子则紧随其后;就这样,她从一个蜂室到另一个蜂室,在每个蜂室中都产下一个小卵,如此持续不断,直到她的母体耗尽,也就是她回家的时候;她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这个过程。她的那些被称为雄蜂的警卫,除了等着当一个女主人的众多仆人外,没有其它用处,还有可能激发她的某种交配欲望,而且也不工作,故被判定为无用的;因此,为了避免它们入侵并消耗其它蜜蜂的劳动成果,它们就被带出去,并被剥去翅膀。通过这种方式,蜂群就清除了懒惰成员。此外,后来,当新生的后代长大时,它们就在听上去嗡嗡作响的总体响声的命令下离开,为自己寻找家园或住所和食物。于是,它们就离开,并聚集成一群,在它们自己的新蜂巢中建立一种类似的秩序。调查人员所观察和发表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细节,与根据人类的聪明和智慧照着公义和公平的法则在王国和联邦或共和国中所建立和安排的管理形式没什么不同。此外,和人一样,它们似乎知道冬天临近,就为过冬储备食物,以免死于饥饿。谁能否认像这样的事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谁能相信类似这样的事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对我来说,所有这些事都是对属灵流注进入自然事物的令人信服的论据和证明;令我感到大为惊讶的是,这类事实怎能被视为对唯独自然运作的证据和证明,就像一些痴迷于自我聪明,由此上当受骗的人所行的那样。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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