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98

1198.“救恩、荣

1198.“救恩、荣耀、尊荣、权能都属乎主,我们的神”表示永生来自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全能而来。这从“救恩”、“荣耀、尊荣”和“权能”的含义清楚可知:“救恩”是指永生;“荣耀、尊荣”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对此,参看AE 288, 345节);“权能”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由于在圣言中,主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和“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荣耀、尊荣”表示神性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说:“主,我们的神。”在字义上,经上分别提到“救恩、荣耀、尊荣、权能”,但在灵义上,它们连成一个意思,即:永生来自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从神性全能而来。这同样适用于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有时经上只提到国家和城市的名字,这些名字在字义上看似没有联系,但在灵义上却形成一个连续意义。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提供类似见证的具体证据更多,更显著。对有些种类的动物来说,它们是这样,思维固定在物质事物上的感官人拿属于动物的东西或能力与属于人的东西或能力相提并论,从愚蠢受骗的聪明中得出以下结论:两者的生命状态也是相似的,甚至死后也一样;感官人断言,如果人死后还活着,动物也会活着,或如果动物死亡,人也会死亡。作出这种见证,并欺骗感官人的证据是,有些动物似乎拥有类似的谨慎和狡猾,类似的婚姻之爱,类似的友谊,可以说有仁爱,类似的正直和仁慈;总之,有一种与人类相似的道德本性。例如,狗出于其天生的品质,仿佛出于它们自己的本性那样知道如何像忠诚的卫士一样行动;它们可以说能从主人情感的一丝迹象或暗示中知道他的意愿;能通过闻他足迹或衣服的气味来追踪他,把他找出来;它们知道不同的方位,或说自己所住国家的方位,即使穿过人迹罕至的地区或茂密的森林,也能快速找到回家的路。感官人从这些和其它类似特征中得出结论:狗有知识、聪明和智慧。当他将这些能力,无论是狗的,还是他自己的,都归于自然时,这也不足为奇。属灵人则不同;他看到,在所有这些情况下,都有某种属灵之物在引导,这属灵之物与属世之物相结合。

在鸟类身上也可以观察到这些具体的证据。它们知道如何筑巢,在巢里产卵,坐在这些卵上孵化幼崽,后来出于存在于父母和后代之间的爱,或被称为亲情之爱的爱来为幼崽提供其翅膀下的温暖和口中的食物,直到它们羽翼丰满,长出翅膀,也直到它们自己获得父母的一切知识(科学),从这些知识中为自己提供属灵之物,即它们灵魂的结果。这些具体证据就是包含在蛋中的一切事物;一只新鸟的雏形就隐藏在这蛋中,被有助于胚胎形成的一切元素包裹,从它在头部的开端直到身体所有部位的完全形成或完整结构。若说自然提供了这些东西,这可能吗?因为这一切不仅涉及生产的过程,还涉及创造的过程;自然不会创造。自然与生命有什么共同之处呢?但生命可以披上自然为衣,从而出来,作为动物的形式出现。毛虫也是提供这种见证的具体证据之一。当这些毛虫即将经历形体变化或蜕变时,它们可以说用一种子宫把自己包裹起来,好可以再次出生。在这种状态下,它们变成若虫和蛹,经过必要的过程和时间,它们就变成美丽的蝴蝶,飞到空中,就像飞到自己的天堂;在那里,雌性和雄性就像一对夫妇那样彼此嬉戏。它们现在以芬芳的花朵为食,产卵,从而使它们的物种在它们之后可以生存下去。属灵人看到,这个过程模仿了人的重生,是他复活的一个代表,因而是属灵的。

在蜜蜂当中可以观察到更显著的证据,蜜蜂有一种管理形式,类似人类的管理形式。它们按照一系列艺术规则为自己建造蜂室,以及方便进出的通道;然后,它们用从花朵中采集的蜂蜜填满这些蜂室。它们给自己指定一个蜂王作为未来种族的共同父母。这蜂王住在她的子民之上,在她的警卫中间;当她即将生产,或成为一位母亲时,这些警卫就跟着她,一群混杂的蜂子则紧随其后;就这样,她从一个蜂室到另一个蜂室,在每个蜂室中都产下一个小卵,如此持续不断,直到她的母体耗尽,也就是她回家的时候;她一次又一次地重复这个过程。她的那些被称为雄蜂的警卫,除了等着当一个女主人的众多仆人外,没有其它用处,还有可能激发她的某种交配欲望,而且也不工作,故被判定为无用的;因此,为了避免它们入侵并消耗其它蜜蜂的劳动成果,它们就被带出去,并被剥去翅膀。通过这种方式,蜂群就清除了懒惰成员。此外,后来,当新生的后代长大时,它们就在听上去嗡嗡作响的总体响声的命令下离开,为自己寻找家园或住所和食物。于是,它们就离开,并聚集成一群,在它们自己的新蜂巢中建立一种类似的秩序。调查人员所观察和发表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细节,与根据人类的聪明和智慧照着公义和公平的法则在王国和联邦或共和国中所建立和安排的管理形式没什么不同。此外,和人一样,它们似乎知道冬天临近,就为过冬储备食物,以免死于饥饿。谁能否认像这样的事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谁能相信类似这样的事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对我来说,所有这些事都是对属灵流注进入自然事物的令人信服的论据和证明;令我感到大为惊讶的是,这类事实怎能被视为对唯独自然运作的证据和证明,就像一些痴迷于自我聪明,由此上当受骗的人所行的那样。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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