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93

1193.启18:2

1193.启18:24.“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表示他们向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向圣言的一切良善所施的暴行。这从“血”、“先知”、“圣徒”和“在她里面找到”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对此,参看AE 329, 476, 748节);“先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参看AE 624b–e, 999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204, 325a, 973节);“在她里面找到”是指出于巴比伦所指的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向这些实施暴行。由此清楚可知,“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表示他们向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因而向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良善所施的暴行。

(续)

现在要说一说功用,世人和天使都通过功用而拥有智慧。爱功用就是爱邻舍,因为功用在灵义上就是邻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每个人爱别人,都不是因为他的脸和身体,而是因为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他爱一个有好的意愿和好的理解力的人,不爱一个虽有好的意愿,却有坏的理解力,或有好的理解力,却有坏的意愿的人。由于一个人出于这些原因而被爱或不被爱,所以可推知,邻舍就是那使每个人成为一个人的品质,这品质就是他的属灵性质。把十个人摆在你面前,让你选择其中一个与你共职,或共事;难道你不会先考查他们,然后挑选那个最合你心意,以履行功用的人吗?因此,他要优先于其他人成为你的邻舍,是你爱的对象。或者接近十个少女,好从中选择一个作你的妻子,难道你不会先考查每位少女的品行,若她同意,就娶你所爱的那位少女吗?因此,这位少女将优先于其他人而成为你的邻舍。如果你对自己说“每个人都是我的邻舍,因此应该不加区别、一视同仁地被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个魔鬼-人和一个天使-人,或一个妓女和一个童女可能同等地被爱。功用是邻舍,因为每个人不是仅仅因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而是因他出于它们所履行的功用,或能履行的功用而被重视和喜爱的。因此,一个有用的人照着功用而为一个人,一个无用的人是一个不是真正为人的人,因为论到这种人,可以说他什么用处都没有。尽管这样一个人在按照自己的原则生活时,在这个世界的一个社区里是可以被容忍的,但当他死后成为灵时,就被赶到旷野或沙漠。

因此,人具有和他的功用一样的品质。然而,功用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来说,它们分为天堂的和地狱的。天堂的功用是那些为教会、国家、社会和同胞服务,并为了作为目的的这些对象而或多或少,或近或远地提供服务的功用。相反,地狱的功用是那些只服侍人的自我或这个人自己和依赖他之人的功用;即便它们的确促进了教会、国家、社会或同胞的福祉,那也不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这些,而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尽管如此,每个人都应当出于爱,但不是出于自我之爱而为他自己和依赖他的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和必备条件。

当人首先通过实行功用而爱功用,其次爱世界和自我时,前者构成他的属灵原则,后者构成他的属世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属灵原则掌权,属世原则服务。这清楚表明何为属灵的,何为属世的。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句话的意思: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它的义,这一切都必加给你们。(马太福音6:33)

“天国”是指主及其教会,“义”是指属灵、道德和文明的良善;出于对这些的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是功用。然后“这一切都必加给”,因为当功用处于第一位时,一切良善所来自的主就处于第一位,并掌权,赐予凡有助于永生和幸福之物;因为如前所述,与人有关的主圣治的一切都着眼于永恒。必加给的“这一切”在此论及食物和衣服,因为食物表示滋养灵魂的一切内在事物,衣服表示像身体一样给它穿衣的外在事物。一切内在事物都与爱和智慧有关,一切外在事物都与财富和显赫有关。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了功用而爱功用是什么意思,人从中获得智慧的功用是什么,天堂里的每个人都从智慧中并照着这智慧而拥有显赫和财富。


真实的基督教 #722

VI.配得上靠近圣餐

VI.配得上靠近圣餐的,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因而是那些重生的人
722.凡研读圣言的基督徒都知道、承认和感知到,神、仁爱和信仰是教会的三个普遍性,因为它们是救赎的普遍方法。理性本身当有任何属灵之物在里面时,就会教导,必须承认神,以便人可以拥有宗教信仰,他里面也可以有教会的东西。因此,人若来领受圣餐,却不承认神,就是亵渎它;因为他用眼睛看到饼和酒,用舌头品尝它们,而在心智中却思想:“这不就是一个无用的仪式吗?这饼、这酒,和我自己桌子上的有什么不同?然而,我领受圣餐,是为了避免被神职人员,以及普通民众指控为臭名昭著的无神论者。”
承认神之后,仁爱是能使人配得上靠近圣餐的第二个方法,这一点从圣言和整个基督教界在靠近圣餐前宣读的劝诫明显看出来。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
第一条诫命是爱神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4-39; 路加福音10:25-28)
保罗书信:
有助于救恩的有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或仁爱。(哥林多前书13:13)
约翰福音: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是敬拜神的,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20; 路加福音3:8, 9)
这一点从整个基督教界在参加圣餐前宣读的劝诫也明显看出来。人们到处都被如此郑重地告诫,要通过和解和悔改而处于仁爱。我只从英国教会对领受圣餐者的劝诫中引用下面这些话:“成为配得上领受圣餐者的‘途径和方法’是,首先按照神诫命的准则,检查自己生活中的言行;无论你们在哪里察觉自己冒犯了,要么通过意愿、话语,要么通过行为冒犯了,就在那里哀叹自己的罪恶,完全怀着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们若察觉自己的冒犯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的那种,就要与他们和解,准备好为你们对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伤害和错误而竭尽全力地作出赔偿和补偿;同样准备好饶恕别人的过犯,就像你们愿自己的过犯在神手里蒙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加重你们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若有人亵渎神,阻碍或诽谤祂的圣言,通奸,或怀有恶意,或嫉妒,或犯下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请你悔改你的罪,否则不要到圣桌前;免得领受圣礼之后,魔鬼进入你,就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的罪孽,将你的身体和灵魂尽都毁灭。”
对主的信仰,是配得上享用圣餐的第三个方法,因为仁爱和信仰构成一体,就像春天的热和光构成一体一样,每棵树都从两者的结合中拥有新的生命。同样,每个人都从属灵之热,即仁爱,和属灵之光,即信之真理中拥有生命。对主的信仰实现这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凡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却要活着(约翰福音11:26)
又:
这是父的旨意,叫一切信子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一切信祂的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住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约翰一书: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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