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90

1190.“因为你的

1190.“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那些在世上行使统治,处于它的爱与快乐,并获得了世上的最高荣誉,也获得了世上财富的人。这从“客商”和“地上的大人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并把它们传授给其他人,或说交流它们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取可用于统治的事物之人,他们从这些事物中不仅获得荣誉,还获得世上的财富(对此,参看AE 840, 1104节);“地上的大人物”是指那些将这种统治,也就是对教会和天堂,甚至对主自己的统治转给自己,并行使这种统治的人。本章所指的,就是这些人,而不是那些在他们的统治之下的人。事实上,后者崇敬并敬拜他们,但后者如此行,是出于权威所强制的信仰,因而出于顺服,这种信仰和顺服源于无知。这些人没有参与统治;因此,本章论到作为妓女或淫妇的巴比伦的那些话不是指着他们来说的。

(续)

现在要说一说人被圣治引向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可用于永生的事物。这些事物也与显赫和财富有关。情况就是这样,这从我在天堂里所看到的清楚看出来。天堂被分为各个社群,每个社群都有那些既显赫,又富有的人;在那里,显赫的人享有如此荣耀,富有的人拥有如此丰富的财物,以至于相比之下,这个世界的荣耀和富足几乎什么都不是。但在那里,所有显赫的人都是智慧的,所有富人都富有知识;因此,在那里,显赫是智慧,财富是知识(科学)。无论那里那些显赫、富有的人,还是那些不显赫、富有的人都能在这个世界上获得这种显赫和财富,因为世界上所有热爱智慧和知识(科学)的人都会获得它们。爱智慧就是爱真正的功用,爱知识(科学)就是为了这些功用而爱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当爱功用胜过自我和世界,并为了功用而爱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功用就处于第一位,显赫和财富处于第二位。天堂里所有既显赫又富有的人都是这种情况;他们从智慧来看待显赫,从知识来看待他们所拥有的财富,就像一个人看待自己的衣服一样。


宇宙星球 #54

54.我还被指示想法

54.我还被指示想法如何通过脸来表达。爱之情感通过面部表情及其变化显现,想法则通过它们内在形式的变化来表达。不过,要充分描述它们是不可能的。木星居民也使用有声语言,只是听上去不如我们的大声。这一种说话方式辅助那一种说话方式,面部语言将生命赋予有声语言。

我被天使告知,在每个星球上,所有人最初的语言都是通过面部表情来表达的;它发源于两个区域,即嘴唇和眼睛。这种语言之所以是语言的最初形式,是因为脸是为了描绘人的所思所愿而形成的。因此,脸被称为心灵的形像和标志。另一个原因是,在上古时代,或最早的时代,诚实要求人所愿的要从脸上显现出来,没有人不想或不愿这么做。因此,心灵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想法也能生动而充分地展示出来。这使得许多事可以说以可见的形式同时显现在眼前。所以,这种语言要比有声语言好得多,正如视觉比听觉好得多,或看风景比听风景,或通过口头描述理解风景好得多。他们还说,这种语言与天使的语言是一致的;在那些时代,人类习惯与天使交流。事实上,当脸在说话,或心灵透过脸说话时,天使的言语直达人里面的终极属世形式;但当嘴口通过话语说话时则不然。谁都能理解,上古之人不可能拥有有声的语言,因为语言的话语并非直接被注入人,而是需要被发明出来,并适用于他们;这种事只能随着时间推移才能完成。

只要人们持守诚实和正直,这种语言就会保留下来。但是,一旦人们开始想一套,说一套,也就是当人们开始爱自己而非他们的邻舍之时的情形,有声语言就开始发展起来,而脸要么什么也表达不出来,或保持沉默,要么就说谎或掩饰。因此,脸的内在形式发生改变,收紧并变硬,而且开始变得几乎没有生命。而它的外在形式被自我之爱的火所点燃,开始在人们眼前看似生动起来。因为人的眼睛看不见藏在下面的生命缺失,只有天使才能看到,因为他们能看到内在。这就是那些想一套、说一套之人的脸。如今被误认为机智或谨慎的掩饰、伪装、狡诈和欺骗就造成这种后果。但在来世,情况就不同了;那里不允许说一套、想一套。事实上,在来世,言语和思维之间的分歧在每一句话中都能被清楚发觉;并且一经发现,那个显出这种分歧的灵人就从社群被逐出,受到惩罚。后来,就用各种方法把他带回照自己所想说话,照自己所愿思考的状态,直到他拥有一个不分裂的心智为止。结果,他若是良善,就意愿善事,并出于良善思考、谈论真理;若是邪恶,就意愿恶事,并出于邪恶思考、谈论虚假。在这一切实现之前,善灵无法被提入天堂,恶人也无法被投入地狱。这是为了确保地狱只有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天堂只有良善和良善的真理。地球上的上古之人能凭借内呼吸用脸和唇说话(AC 607, 1118, 7361)。其它一些星球的居民拥有类似的说话方式(AC 4799, 7359, 8248, 10587)。关于这种说话方式的完善和卓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7360, 10587, 1070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