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9.“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没有出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喜乐。这从“新郎”和“新妇”的含义清楚可知:“新郎”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新妇”在至高意义上是指教会。由于主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流入人,并在神性真理中与教会之人结合,所以“新郎和新妇”是指主与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于一切属灵的喜乐都源于这种结合,所以可推知,“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表示由此而来的喜乐。此外,众天使从这结合中并照着它而拥有其一切智慧和聪明,从而拥有其一切喜乐和幸福。由于这就是“新郎和新妇的声音”的含义,所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新郎和新妇”描述了天上的喜乐。如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声音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同一先知书:
看哪,我必使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这地方止息了。(耶利米书16:9)
又: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犹大城邑和耶路撒冷街上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约珥书:
让新郎从洞房出来,新妇从内室出来。(约珥书2:16)
耶利米书:
然而,又是在这个地方,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论到他们说,你们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33:10–11)
在这些经文中,“新郎和新妇的声音”表示来自主与教会的结合,因而来自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欢喜与快乐,因为此处论述了教会的状态;经上也用了“欢喜和快乐”这些词,“欢喜”出于良善,“快乐”出于真理。
因此,在以赛亚书:
我因耶和华欢喜,我的灵魂因我的神喜乐,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佩戴妆饰。(以赛亚书61:10)
“戴上华冠”是指披上智慧,“佩戴妆饰”是指用真理的知识。同一先知书:
新郎怎样因新娘而喜乐,你的神也必怎样因你欢乐。(以赛亚书62:5)
“新郎”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新妇”是指教会,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福音书:
当约翰的门徒求问禁食的事时,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不能禁食;但日子将到,新郎要从他们当中被带走;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了。(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20; 路加福音5:34–35)
此处主称自己为“新郎”,称教会之人为“婚礼之子”;“禁食”表示因缺乏真理和良善而哀悼。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马太福音25:1–2等)
此处“新郎”是指主,“童女”是指教会,“灯”表示信之真理。约翰福音: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他,就因新郎的声音欢欣喜乐。(约翰福音3:29)
施洗约翰的这些话是指着主说的,“新郎”是指主,“新妇”是指教会。“新妇”是指教会,这一点从启示录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新耶路撒冷”是指新教会,又:
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他将耶路撒冷城指示我。(启示录21:9–10)
又:
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就让他说,来。(启示录22:17)
“灵和新妇”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教会。
(续)
由于对统治的爱和对财富的爱在基督教界普遍盛行,如今这些爱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人们没有认识到它们使人误入歧途的力量,或说不知道它们必定使人误入歧途,所以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它们的性质或品质。凡不因邪恶是罪而避开邪恶的人都会因这些爱而误入歧途;因为不如此避开邪恶的人不敬畏神,因而仍是属世的。由于对统治的爱和对财富的爱是属世人特有的爱,或说是它自己的爱,所以他不会以内在的承认看到,他里面的这些爱是何品质。他看不到它们的品质,除非他被改造,他只有通过与邪恶争战才能被改造。人们以为,改造是通过信实现的;但在人与邪恶争战之前,对神的信不会存在于他里面。当人以这种方式被改造时,光就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并赋予他看见这些爱是何性质的情感和能力,使他看到它们在他里面是掌权的,还是服务的,因而看到它们在他里面是处于第一位,可以说构成头,还是处于第二位,可以说构成脚。它们若是掌权的,处于第一位,就会使人误入歧途,成为诅咒;但它们若是服务的,处于第二位,就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成为祝福。
我可以郑重声明,所有对统治的爱在里面占据第一位的人内心都是魔鬼。从这爱所提供的快乐或满足就可以知道它,因为这种快乐或满足超越人生活中的其它一切快乐或满足。它不断从地狱中散发出来,这种散发物看上去就像大火炉中的火,并点燃那些没有得到主保护之人的心。主保护所有被改造的人。尽管如此,前者虽在地狱里,也被主引导,只是通过外在约束被引导,这些外在约束是对法律惩罚的惧怕,对丧失名声、荣誉、利益和这些所提供的乐趣的惧怕;主也通过世俗的奖赏引导这些人。祂无法把他们从地狱中领出来,因为对统治的爱不容许有内在约束,内在约束是对神的敬畏,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这些是主引导所有愿意跟随祂上天堂,并在天堂里的人所用的方法。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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