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86

1186.“各样手艺

1186.“各样手艺的匠人在你中间决不能再遇见”表示不再有任何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这从“各样手艺的匠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各样手艺的匠人”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一切,因而是指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因为这些属于理解力,理解力的至内层是智慧,中间层是聪明,最低层或终端层是知识(科学)。这就是“各样手艺的匠人”的含义,因为它们是理解力的天赋,这种天赋由“手艺”来表示。由于“手艺”表示这些,所以在那些描述帐幕的建造,以及用金线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制成的亚伦圣衣的圣言部分,经上说它们要用“匠人的工作”,在别处说“巧思者的工作”(出埃及记26:1, 31; 28:6; 39:8; 以及别处)。前面所提到的事物和此处所提到的事物都表示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的事物;因此,论到身为匠人、制作这些事物的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经上说,他们充满智慧,有聪明和知识(出埃及记31:3等; 36:1–2等)。

“匠人”表示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他们用银子为自己造铸像,就是照自己的聪明造偶像,都是匠人的工作。(何西阿书13:2)

“铸像”和“偶像”表示遵照来自自我聪明的教义的敬拜;“银子”表示这种教义所来自的虚假;故经上说:“他们照自己的聪明造偶像,都是匠人的工作。”因此,在以赛亚书:

匠人铸造雕像,金匠用金包裹它,铸造银链;他寻找巧匠。(以赛亚书40:19, 20)

耶利米书:

有银子打成片,是从他施带来的,并有从乌法来的金子,都是匠人的工作、银匠的手工,又有紫色料和衣服,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3, 9)

在此处和其它几处经文中,“偶像”、“雕像和铸像”都描述了自我聪明(参看AE 587b, 827a节)。

(续)

目的,中间原因和结果,也被称为首要目的,居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居间和最终目的被称为目的,是因为首要目的产生它们,是它们里面的一切,也是它们的存在和灵魂。首要目的是人的意愿之爱,居间目的是从属的爱,最终目的是可以说存在于其画像中的意愿之爱。既然首要目的是意愿之爱,那么可推知,居间目的因是从属的爱,故通过理解力被预见、提供和产生,最终目的是通过理解力被预见、提供和产生的功用,因为爱所产生的一切都是功用。有必要提前说明这一点,以便理解刚才所说的,即:显赫和财富可能是祝福,也可能是诅咒。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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