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5.启18: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不再有任何内在和外在的喜乐。这从“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各种乐器的“声音或响声”是指出于内在和外在情感的喜乐。它们因其和谐而表示情感,因为音乐的声音表达情感,并产生或唤起它们与喜乐。弦乐器表示属灵事物,管乐器表示属天事物,它们对应于情感(可参看AE 323b, 326a节)。至于“竖琴的声音,笛子的声音和吹号的声音”具体表示什么,这只能从情感看出来;这些情感分为两种,即属灵的和属天的;属灵情感来自真理,属天情感来自良善;但它们具有三个层级,即至内层、中间层和终端层或最外层;至内层就是诸如在至内层天堂中的那个层级,中间层就是诸如在中间天堂中的那个层级,终端层或最外层则是诸如在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中的那个层级。
(续)
(10)圣治的第十条律法是,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他的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恒的。有两样东西尤其影响人们的心智,就是显赫和财富。显赫与对荣耀和名誉的爱有关,财富与对金钱和财物的爱有关。它们特别影响人们的心智,因为它们尤其属于属世人;因此,纯属世人对它们没有其它概念,只认为显赫和财富是来自神的真实祝福,而事实上,它们可能是诅咒,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推断出来:善人和恶人都拥有它们。我见过天堂里的显赫和财富,也见过地狱里的显赫和财富;因此,如前所述,当显赫和财富不使人误入歧途时,它们来自神;但当它们使人误入歧途时,它们来自地狱。
在世上,人没有区分它们是来自神,还是来自地狱,因为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无法感知到这种区别,或说无法区分它们;但来自属灵人的属世人能看到这种区别,或说能区分它们,但即使这样也很困难,因为属世人从小就被教导假冒属灵人。因此,当他向教会、国家、社区、同胞,因而向邻舍履行功用时,他不仅断言,而且还能说服自己相信,他是为了教会、国家、社区、同胞和邻舍而做的;然而,他可能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和世界而做的。人处于这种盲目的状态,是因为他没有通过任何争战来除去自己身上的邪恶;只要邪恶依旧存在,人就无法出于其属世人中的属灵人看到任何东西。他就像一个以为自己醒了的梦中之人,或像一只把黑暗看作光明的夜鸟。当天堂之光的门关闭时,这就是属世人。天堂之光就是光照属世人的属灵人。既然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显赫和财富,或对荣耀和名誉的爱,对金钱和财物爱,是目的还是手段,因为它们若是目的,就是诅咒,但它们若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就是祝福,那么我们首先论述目的和手段。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后,我陷入对神的深刻沉思;我举目观看,看到上空有一道极其明亮的光,呈椭圆形。当我定睛注视这道光时,它从中心退到周边,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丽的景象,天使们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彼此交谈。我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于是首先被允许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然后我又听到他们所说的话,这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他们所说的话不可言喻,绝大多数无法用任何属世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多次与在天堂本身里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些时候,也处于类似他们的状态和类似的语言,所以现在我能理解它们,也能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一些可以用属世语言的词语来理性表达的细节或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他们用属灵观念来说明了这一点,说,神性存在不能将自己分成数位,其中每一位都拥有神性存在,却仍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每一位都从祂自己的存在那里出于祂自己,并凭祂自己单独思考;即便神性存在能如此分开,并且他们的思维一致从彼此发出,并受彼此影响,仍会有几位一致的神,而不是有一位神。因为一致性,是指几个人的一致,同时也是每个人出于自己并通过自己的一致,这种一致性并不符合神的一体性,而是符合多神。天使们不说“诸神”,因为他们不能;事实上,他们的思维所源于的天堂之光,和传递他们话语的大气或灵气都会竭力阻止他们。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出“诸神”这个词,意思是每一位都独为一个位格时,说出它的努力立刻变成“一位神”,甚至变成“独一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而不是来自它自身,因为“来自它自身”这个短语就预设了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的存在本身;这就预设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的东西不是被称为神,而是被称为神性;因为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此,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那里通过自永恒所生的一位神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来自天堂的任何光的话语吗?
他们进一步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同一的,不是简单的同一,而是无限的同一,也就是说,从永恒到永恒都是同一的。祂处处都是同一的,对每个人来说并在每个人里面都是同一的;而一切变化和改变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神性存在,即神本身,是自我或自身,他们是这样来说明的:神是自我或自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除非这些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或说神里面的这些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否则它们在天堂里和世界上什么都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与自我或自身有关的任何东西。每种品质的存在都取决于这一事实:有一个自我或自身,它源于这个自我或自身,并与之有关,以便拥有这种品质。这个自我或自身,即神性存在,不在任何地方,而是与那些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在地方上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地方,或从一个地方行进到另一个地方,不能论及爱和智慧,也不能论及良善和真理,因而不能论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它们是神里面的自我或自身,事实上,就是神自己。因此,神是全在,或说通过这种方式而有全在。因此,主说,祂在他们中间,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但由于神无法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被任何人接受,所以祂显现为祂在其本质上的样子,也就是说,显现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发出的光是智慧方面的祂自己,发出的热是爱方面的祂自己。这太阳不是神自己,而是最近地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祂周围的一切在众天使看来就像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无论在祂所来自的神性,或一切事物的神性源头方面,还是在神性人身方面,祂都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自我或自身,即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神性生命,或生命本身。人的情况不是这样。人里面的灵魂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的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能从这些话中感知到,神性存在不能存在于几位里面,因为它是一,是同一的,是自我或自身,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有人说多神是可能的,那么必然会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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