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83

1183.“说,巴比

1183.“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表示这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彻底毁灭,它不会复活。这从“猛力地被扔下去”、“巴比伦大城”和“不能再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猛力地被扔下去”是指彻底毁灭;“巴比伦大城”是指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不能再见”是指不会复活。

(续)

对主所引导的那些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主引导那些热爱并意愿来自祂自己的真理之人。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就被光照;因为主存在于圣言中,并照着各人的理解力而与各人交谈。如果这些人听见灵人们说话,如有时所发生的情形,他们不是被教导,而是被引导,并且这种引导如此周密、谨慎,以至于这个人仍要独立自主。因为如前所述,主通过情感引导每个人,他貌似凭自己出于这些情感自由地思考。若非如此,人将不能被改造,也不能被光照。然而,人们照着他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性质或品质而以各种方式被光照。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被提升到天堂之光,甚至直到这种程度,他们能感知到光照。

我被允许看到这种光照,并从中清楚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和来自天使的东西。来自主的东西已经写下来了,而来自天使的东西没有写下来。此外,我被允许与天使交谈,就像人与人交谈一样,还被允许看到天堂里的事物和地狱里的事物。这样做的原因是,当今教会的结束已经到来,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即将来临,这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有必要向该教会揭示,主掌管宇宙,包括天堂和世界;有天堂和地狱,以及这两者各是何性质;死后,人们仍作为人活着,那些被主引导的人在天堂,而那些被自我引导的人在地狱;圣言是主在地上的神性本身;此外,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以免人还期待它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直到永远;以及其它与黑暗过后升起的光有关的许多事。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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