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0.“因为神已经在她身上伸了你们的冤”表示因他们的弃绝,或因他们对这些的弃绝。这从“伸冤”的含义清楚可知,“伸冤”是指照着行为报应,因而是指把“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扔进地狱,进而把他们从他们以前所在的地方赶出去。
(续)
(3)主为每个民族提供了一种普遍的拯救方法。从前面所说的清楚可知,一个人无论身处何种宗教,都能得救。因为他知道必须避开的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当避开它们时,他就知道当行的良善和当信的真理。在避开邪恶之前,他所行的良善和所信的真理本身不是良善和真理,因为它们来自人,而不是来自主。在此之前,它们不是良善和真理本身,因为那时,它们在人里面没有生命,或说没有活在人里面。一个竭尽所能地知道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却不避开邪恶的人,什么都不知道。他的良善和真理会被邪恶吞没或逐出,以至于他变得愚蠢,即便在世上没有变得愚蠢,后来也会变得愚蠢。而一个知道很少的良善和很少的真理,却避开邪恶的人,会知道这些良善和真理,还会学到更多,并变得智慧,即便在世上没有变得智慧,后来也会变得智慧。因此,既然凡持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都知道当避开的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并因避开它们而知道当行的良善和当信的真理,那么清楚可知,主为每个持有某种宗教信仰的民族提供了一种普遍的拯救方法。
对基督徒来说,这个方法或媒介存在于一切完全之中;伊斯兰教徒和外邦人或异教徒来说,它也存在,只是没有存在于完全之中。把他们区分开来的剩下的一切,要么是本身无关紧要的仪式,要么是可行、可不行的良善,或可信、可不信的真理,但人仍可以得救。邪恶被移除后,人就能看到良善和真理的品质;基督徒从圣言中看到它,伊斯兰教徒从《古兰经》中看到它,外邦人或异教徒从他的宗教或宗教原则中看到它。基督徒从圣言中看到,神是一,主是世界的救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必须有洗礼和圣餐;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行善的上天堂,作恶的下地狱。他出于真理相信这些事,并且他若没有处于邪恶,还会出于良善做这些事。与这些和十诫不一致的其它一切,他都会忽略。伊斯兰教徒从《古兰经》中看到,神是一,主是神的儿子,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邪恶。他若照后者行事,并相信前者,也会得救。外邦人或异教徒从他的宗教或宗教原则中看到,有一位神,要尊祂为圣,要敬拜祂,良善来自祂;有天堂和地狱;有死后的生活;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邪恶。他若照后者行事,并相信前者,就会得救。由于大多数外邦人或异教徒都觉得神是人,而神-人就是主,所以死后,当他们被天使教导时,就承认主,后来从主那里接受他们以前所不知道的真理。他们不会因没有洗礼和圣餐而被定罪;圣餐和洗礼是只给那些拥有圣言,并从圣言知道主之人的;它们是主教会的象征,也是见证和保证,即:那些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相信和生活的人将得救。
780.为了不断与我同在,主向我揭示了祂圣言的灵义,灵义上的神性真理就在自己的光中;祂不断以这光同在。因为主只通过灵义存在于圣言中;祂通过灵义之光进入字义的模糊或阴影;这就像当白天阳光穿过中间的云层时发生的情形。前面(TCR 776节)说明,圣言的字义就像云,灵义就是荣耀,主自己是光所来自的太阳,因此主就是圣言。主降临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表示在自己光中的神性真理,圣言的灵义就在这光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以赛亚书:
在沙漠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 5)
又: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以赛亚书60:1至末尾)
又: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48:11)
又:
你的光必暴发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招聚你。(以赛亚书58:8)
民数记:
全地都要充满耶和华的荣耀。(民数记14:21; 以赛亚书6:1-3; 46:18)
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 4, 9, 14)
诗篇: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启示录: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她的羔羊是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 24)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荣耀”表示在其完全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天堂,一切壮丽的事物都来自从主发出的光,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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