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77

1177.“因一时之

1177.“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对一切的丧失和毁灭(的哀悼),也就是对他们的哀悼,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136, 1168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

(续)

(1)主不直接教导人,或说不是不用方法教导人,而是通过人里面那些来自听觉和视觉的事物间接教导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对此,必须补充的是,除了圣言所给予的启示,就是诸如包含在先知书,福音书和圣言历史部分中的那种外,别无直接启示,或说人没有被赋予直接启示。这种启示具有这种性质:每个人都可以照着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思维而从它那里被教导;那些没有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获得很少的教导,而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获得大量教导,因为他们通过光照被主教导。

光照的性质如下:与热结合的光从主那里经由天堂流入。这热,也就是神性之爱,影响意愿,人从意愿中获得其对良善的情感;这光,也就是神性智慧,影响理解力,人从理解力中获得真理的思维。人之爱的一切事物和他知识的一切事物都从这两个源头,即意愿和理解力中受到影响;但只有那些与主题有关的事物才会被召唤和呈现出来。主通过圣言以这种方式实现光照;在圣言中,源于其中所包含的属灵之物的一切都与天堂相通,主通过天堂流入,或说通过流注经由天堂进入,并流入当时人所沉思的主题。对每个人来说,流注是持续和普遍的,甚至延伸到最微小的细节。它比较像世上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作用于地上生长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或说所有物体,无论集体的还是具体的,并照着种子的品质和接受程度而使它们生长,或说赋予生命。那么,万物赖以生存的神性太阳的热和光的运作必是什么样呢?被主通过天堂光照,就是被圣灵光照,因为圣灵就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天堂来自这神性。由此清楚可知,主通过圣言,照着教会之人通过生活所获得的意愿之爱,照着他通过知识(科学)所获得的理解力之光而间接教导他;而且这种教导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来传达,因为这就是流注的神序。

这就是为何基督教分裂为各个教会,并分裂为各个教会里面的各个异端,无论总体还是具体。那些在基督教界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被教导,因为他们通过他们所拥有的宗教或宗教原则被教导,这种宗教或宗教原则取代了圣言,并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圣言。伊斯兰教的宗教或宗教原则在某些方面就取自新旧约圣言。对其他人来说,他们的宗教或宗教原则源于后来失传的古圣言。对有些人来说,他们的宗教信仰来自古教会,古教会拥有古圣言,并延伸到亚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与我们今天的教会一样,也分裂成许多教会。许多民族的宗教信仰或原则都源于这些教会,尽管随着时间推移,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宗教信仰或原则或多或少地变成了偶像崇拜。

那些其敬拜形式来自这个源头的人就被主通过他们自己的宗教或宗教原则间接教导,就像基督徒通过圣言被教导一样;这是由主通过天堂,从那里通过使他们的意愿和理解力付诸实践实现的,如前所述。但通过这些宗教原则或宗教形式所获得的光照不同于通过圣言所获得的光照。在前一种情况下,光照就像月亮或多或少明亮地照耀着的晚上;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它就像太阳或多或少明亮地照耀着的白昼,从早晨直到中午。因此,延伸到全世界的主的教会,就其光,也就是神性智慧而言,就像从中午到晚上,甚至到夜间的一天,就其热,也就是神性之爱而言,则像从春天到秋天,甚至直到冬天的一年。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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