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74

1174.“说,有何

1174.“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对这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竟然被摧毁而感到惊讶。这从“大城”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城”,也就是巴比伦,是指它的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因为“城”表示教义,“巴比伦”表示它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134节);他们喊着说“有何城能比它呢”表示对它们被摧毁感到惊讶,这从他们看见烧她的烟可推知。

(续)

但主是如何流入的,或说通过流注进入的,人是如何被相应地引导的,这只能从灵界得知。在灵界,就其灵,也就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而言,人就在灵界,因为这些情感和思维构成人的灵;正是这灵出于自己的情感,而不是出于身体在思考。人的思维来自他的情感,这些情感从各个方向延伸到灵界社群,照着情感的量和质而延伸到更多或更少的社群。就其灵而言,人就在这些社群里面,就像用长长的绳索一样与它们连在一起,这些绳索限制了他能在其中行走的空间。然后,随着他从一种情感转到另一种情感,他也从一个社群转到另一个社群,无论他在哪个社群,无论他在社群中的哪个地方,都有一个中心,情感及其思维从这个中心延伸到作为周边的其它一切社群;这些社群就这样处于与中心的情感的不间断联系中,当时人就出于这种情感思考和说话。人在世上时,就为自己获得这种气场,这是他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气场;他若是邪恶的,就在地狱,他若是良善的,就在天堂。人没有意识到情况是这样,因为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存在。通过这些社群,人,也就是人的心智,尽管被束缚着,但仍自由行走;主引导他,在他所走的每一步上,并从每一步来引导他。然而,主不断规定,人不可以有其它想法,只要知道他凭自己完全自由地行走;他被允许说服自己相信这一点,因为这是出于圣治的律法,即:人要去往他的情感所愿意的任何地方。如果他的情感是邪恶的,那么他就被带到地狱社群;他若不仰望主,就会更内在、更深地被带入这些社群。然而,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跟随,主仍像牵着手那样引导他,允许并撤回他。另一方面,人若仰望主,就会照着这些社群所在的秩序和联系而逐渐从这些社群中被领出来;唯独主知道这种秩序和联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按着连续不断的步骤,他从地狱中被领上天堂,并进入天堂。

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做这一切,因为人若意识到了,就会因引导自己,或做自己的向导而干扰了这一过程的连续性。对人来说,从圣言学习真理,通过真理知道何为良善,从真理和良善知道何为邪恶和虚假,以便他可以受真理和良善影响,不受虚假和邪恶影响,就足够了。诚然,在知道良善和真理之前,他可能知道邪恶和虚假,但不能看见并感知到它们。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在自由中貌似凭自己从一种情感被引到另一种情感。人若承认主的圣治在一切细节中,就会照着他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被引导;但他若不承认主的圣治,就会通过许可、照着他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被引导。人无法以其它方式被引导,从而能获得与情感相对应的聪明;他只有貌似凭自己出于真理与邪恶争战,才能获得这种聪明。有必要揭示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圣治是持续不断的,并进入人生活的最微小的细节中,还因为人们不知道圣治的运作模式。


诠释启示录 #248

248.启3:20.

248.启3:20.“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表示主的永恒同在。这从“门或门口”的含义清楚可知,“门或门口”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准许进入天堂或教会方面的主,在内义上是指来自祂的出于良善的真理,因为人通过这真理被准许进入天堂(对此,参看AE 208节)。由于此处主说,“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表示祂的永恒同在,同时表示祂准许进入天堂的永恒意愿,祂也的确准许进入;祂将自己与那些接受祂的人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实现,所以经上接着说:“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经上提到了“门”,故也提到“敲门”,“敲门”表示主将自己与人结合,并将天堂的祝福或幸福传给他的永恒意愿。意思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神性之爱在主里面,神性之爱就是愿意将自己的一切给予他人,希望他们可以接受祂,或说神性之爱在于将自己的一切给予他人的意愿,还在于他们可以接受它的意愿。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人接受良善和真理,或爱和信实现,这些是从主发出,并被接受的神性事物,这些是神性,故主自己在它们里面,所以主与天使和世人的结合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爱的信实现。“我站在门外叩门”尤表将这些事物赐给人,并把它们植入他的意愿或渴望。

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里面有两样东西要藉着主的永恒同在和祂将自己与一个人结合的永恒意愿。第一样东西是,他拥有善意地思考主和邻舍的方法和能力;因为每个人都能善意或恶意地思考主和邻舍;如果他善意地思考,门就打开,如果他恶意地思考,门就关闭。善意地思考主和邻舍不是来自人和他的自我,而是来自主,主永远同在,并通过祂的永恒同在而赐予人这种方法和能力;但恶意思考主和邻舍来自人自己和他的自我。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中藉着主与他的永恒同在,以及主将自己与人结合的永恒意愿的第二样东西是,人能放弃邪恶;他放弃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打开门并进入。只要邪恶在人的思维和意愿中,主就无法打开并进入,因为这些邪恶会反对或阻挡,并关闭这门。此外,主恩准人认识思维和意愿的邪恶,也认识将要驱散这些邪恶的真理;因为圣言已经赐下,这些事在那里披露了。

由此可见,为了人若愿意,就可能被改造,没有什么东西是缺乏的;因为一切改造的方法都在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中留给了人;不过,要清楚地知道,这种自由或自由意志来自主,如前所述;主由此实现改造,只要人出于被赐予每个人的自由或自由意志去接受。接受必须完全在人那一方,这由“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来表示。一个人因没有感知到流注而在起初不知道这一切都来自主,只要后来他从圣言相信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来自主,这无关紧要;因为主实现这些事,尽管人不知道这一事实;这一切通过“我站在门外叩门”所表示的主的永恒同在而实现。简言之,主愿意人凭自己放弃邪恶,实行良善,只要他相信如此行的能力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因为主渴望人那一方是接受的;只有当人貌似凭自己行动,尽管这是靠着主时,接受才能被赐下。因此,某种回应的能力被赋予人,这就是他的新意愿。

由此可见,那些声称人唯信称义和得救,因为他不能凭自己行善的人犯多么严重的错误。这种信仰,除了让人垂下双手等候直接流注外,还会是什么呢?这样做的人什么都接收不到。那些以为自己能通过祷告、崇拜和敬拜的外在而使自己接收流注的人也犯了错;因为这些事没有任何作用,除非人不去思想和实行邪恶,并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貌似凭自己把自己引向生活的良善;人若如此行,就使自己成为乐于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祷告、崇拜和敬拜的外在在主面前是有效的。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21–5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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