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73

1173.启18:1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诠释启示录 #256

256.前面说过,此

256.前面说过,此处写信给的“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看出来:“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名字表示事物。写给这七个教会的内容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或教会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对写给他们的一切内容的解释可以看出来。因为教会的一切都与这四个共性,即教义,符合教义的生活,符合生活的信仰有关。写给六个教会的信论述了这三个共性: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的信论述了教义;写给推雅推喇和撒狄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教义的生活;写给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生活的信仰。由于教义无法植入人的生活,变成信的事,除非人与他经遗传所拥有的邪恶和虚假争战,所以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也论述了这争战;事实上,那里论述的主题是试探;试探就是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论述了试探(参看AE 130节);写给以弗所和士每拿教会的信论述了教义(参看AE 93, 95, 112节);写给推雅推喇和撒狄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教义的生活(AE 150, 182节);写给非拉铁非和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符合生活的信仰(AE 903, 227节)。由于写给这最后一个教会,即老底嘉教会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信的末尾还论述了源于仁之信的性质,所以对于前面所述,此处要补充的是,爱构成天堂;爱因构成天堂,故也构成教会;因为天堂所有的社群是无数的,都照着爱之情感来排列,每个社群里的所有人也是如此;因此,在众天堂,一切事物都是照着情感或爱来排列的,没有一个人照着唯信而拥有一席之地。属灵情感,或爱是仁;所以显而易见,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处于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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