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57.当今流行的观点是,神的全能就像世上的一位国王的绝对权力,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任何事,可以随意赦免或定罪,使有罪的人无罪,宣布不忠的为忠诚,提拔不配的和不够格的在配的和够格的之上,甚至以任何借口剥夺臣民的财物,判他们死刑,等等。从关于神性全能的这种荒谬的观点、信仰和教义中,与教会中信仰的运动、分裂或分支和新教派或连续变化一样多的虚假、谬误和幻想涌入教会;还有可能涌入的数量或许与大湖所能装满的瓮的数量相当,或与在阿拉伯沙漠中从洞穴里爬出来晒太阳的蛇的数量相当。仅仅提到全能和信仰这两个词,就足以在普通人中间传播许多迎合身体感官的猜测、传说和荒谬或胡说八道。因为这两个词会驱逐理性;当理性被驱逐时,人的思维比飞在他头顶上的鸟儿的理性能好到哪里去呢?或在这种情况下,人所拥有的超越野兽,并在野兽之上的灵性不就像兽穴里的臭气吗?这臭气令野兽感到愉悦,但不适合人,除非他和野兽一样。如果神性全能真的如此延伸,以至于同等地行善和作恶,那么神和魔鬼有什么区别呢?这种区别不就像两个君主之间的分别吗?其中一个君主既是国王,又是暴君,而另一个君主只是暴君,他的权力受到限制,以至于不能被称为一个国王,或说不能行使国王仁慈的职能;或者,这种区别就像两个牧羊人之间的区别,其中一个牧羊人既可以牧养绵羊,也可以牧养豹子,而另一个牧羊人不可以做出这种选择。谁看不出良善和邪恶是对立面?如果神出于祂的全能拥有意愿这两者,并出于意愿去做这两者的能力,那么祂根本就不能意愿并做任何事,因而没有任何能力,更不用说全能了。这就像两个轮子相互作用,朝相反的方向转动,这两个轮子因这种对立都会停止,完全静止不动;或像一艘船在湍急的水流中逆流而上,若不抛锚固定,它就会被冲走并毁坏;又或像一个人有两个相互矛盾的意愿,当另一个活跃时,这一个必须沉寂下来,因为如果两者都同时活跃起来,那么神志失常或令人眩晕的疯狂就会侵袭他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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