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455.至于就内在人而言,恶人是什么样,善人是什么样,这可从下面对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中看出来,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里的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里的天使结合。地狱因其爱而处于一切邪恶的快乐,也就是说,处于仇恨、报复、谋杀、抢劫和偷盗,以及谩骂和毁谤,并否认神和亵渎圣言的快乐。这些快乐就潜藏在人的欲望中,而他却没有反思这些欲望。为了满足这些快乐,它们就像点燃的火炬一样熊熊燃烧;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的意思。但天堂的快乐是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的快乐。
由于地狱的快乐与天堂的快乐相反,所以它们之间有一个巨大的中间区域,天堂的快乐从上面流入这个区域,地狱的快乐则从下面流入这个区域。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该区域的中间,以便他可以处于平衡,从而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既可以转向天堂,也可以转向地狱。这个空间就是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和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大深渊”(路加福音16:26)的意思。
由此明显可知,爱的友谊在恶人中间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即:它在他们的外在人中表现出友谊的姿态或装腔作势,模仿友谊的行为,假装道德,以便他们可以布下网罗,或进一步发展自己的手段,找机会满足他们的爱之快乐,他们的内在人则因这些快乐而燃烧。只有对法律的惧怕,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丧失名声和生命的惧怕能阻止他们,并约束他们的行为。因此,他们的友谊就像藏在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毒蛇,蜂蜜蛋糕里的小鳄鱼,或草丛里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任何人建立的友谊。但在那些确认处于邪恶的人中间,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只要他们一心一意地掠夺,友谊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就像兄弟一样彼此拥抱,享受盛宴、唱歌、跳舞,并密谋毁灭他人。然而,每个人在心里都视他的好伙伴为敌人,或说看待自己的同伴,就像一个敌人看待另一个敌人。这也是狡猾的强盗在他的同伙身上看到并害怕的东西,或说聪明的盗贼能在他的同伙身上看到这种敌意并害怕它。因此,很明显,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深深仇恨。
455a.凡没有公开与作恶的人交往、参与抢劫,而是为了作为目的的各种功用而过着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但却没有抑制内在人中的欲望之人,可能会以为自己的友谊并不具有这种性质。然而,我被恩准从灵界的大量例子中确切地得知,对所有弃绝信仰,蔑视教会的圣物,认为它们不是为自己设计的,只是为普通人设计的之人来说,友谊在不同程度上是这样,或说或多或少具有这种性质。对有些人来说,地狱之爱的快乐就像树皮覆盖的阴燃原木中的火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这些快乐就像灰烬下的活煤或烧红的炭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它们就像遇着火或光线就容易熊熊燃烧起来的蜡火炬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它们则以其它方式隐藏起来。这就是所有从心里弃绝或驱逐宗教事物之人的性质。他们的内在人在地狱里;但只要他们仍活在世上,他们就因在外在上假装道德而对自己的状态一无所知,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只承认他们自己和自己的孩子为自己的邻舍。他们要么轻蔑地看待其他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像埋伏等待,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仇恨地看待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像看到可以吞吃的狗的狼)。提到这些事是为了表明从仁爱的对立面来看,或通过对照其对立面,仁爱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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