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347.关于信仰的形成方式:它是通过人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实现的。首先,信仰是通过人靠近主而形成的,因为系信仰,或系得救信仰的信仰,来自主并在主里面。信仰来自主,这一点从主对门徒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信仰是在主里面的信仰,这一点从前面(TCR 337-338节)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大意是:人当信子。由于信仰来自主并在主里面,所以可以说,主就是信仰本身,因为信仰的生命和本质都在主里面,因而来自祂。
其次,信仰是通过人从圣言学习真理而形成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信仰就是真理;事实上,进入信仰的一切都是真理;因此,信仰就是在人的心智中闪闪发光的一大批真理,或真理的复合体;因为真理不仅教导人应当相信,还教导他应当相信谁、相信什么。真理必须取自圣言,因为通往救赎的一切真理都在圣言中;它们是有效的,因为它们是主赐下的,因而被刻在整个天使天堂;因此,当人从圣言学习真理时,他就进入与天使的交流和联结中,这种交流和联结的紧密性超出他的意识。没有真理的信仰就像没有内核或内在实质的谷粒,碾碎后只产出麸皮;而由真理形成的信仰就像有用的谷粒,碾碎后产出面粉。总之,信仰的本质是真理;如果真理不进入并构成信仰,那么信仰只是像刺耳的哨声;但当真理进入并构成信仰时,信仰就像传扬救恩的好消息的声音。
再次,信仰是由人照着真理生活而形成的,因为属灵的生活是遵行真理的生活,真理在付诸于行动之前,并没有真正地活着。脱离行为的真理只是思维;除非它们也成为意愿的一部分,否则它们只在人的入口处,因而不是从内在在他里面。意愿才是人本身,思维只在它与意愿结合的量和质上而是人。学习真理却不实践真理的人,就像一个在田里撒下种子,却不把它耙进去的人;结果,种子因雨水而泡胀,从而被毁掉,变得一文不值。但学习并实践真理的人,就像一个播下种子并把它耙进去的人;然后,雨水使种子长成庄稼,可以用来作食物。主说: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说: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并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23)
还说: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 26)
主的一切话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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