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11.(4)至于这一位神是什么,或祂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各个民族和人民一直存在分歧,现在仍存在分歧。第一个原因是,没有启示,关于神的知识,因而对神的承认是不可能的;关于主的知识,因而对“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的承认,只能来自圣言,圣言是启示的王冠。因为人通过赐给他的启示能靠近神,接受流注,由此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远古的启示遍及全世界,却被属世人以多种方式扭曲了,这是宗教争端、纷争、异端和分裂的根源。第二个原因是,属世人不能形成对神的任何感知,并使这种感知适应自己,只能形成对世界的感知,并使它适应自己。因此,在基督教会的教义中,有这样一条教义:属世人反对属灵人,它们彼此争战。这也解释了为何那些从圣言或其它启示中获知有一位神的人,在神的性质和一体性方面一直存在分歧,现在仍存在分歧。
因此,那些精神视觉依赖于肉体感官、却仍渴望看到神的人为自己制作了金、银、石、木的形像,从而以这些可见物体的形式来敬拜神。而弃绝这种敬拜形式,或说出于其宗教而抛弃偶像的其他人,则在日月星辰,以及地上的各样物体中为自己找到神的代表,或形成他们对神的观念。但那些认为自己比普通人智慧,却依旧属世的人,因神在创造世界时的浩瀚无垠和无所不在而承认自然为神;其中一些人在自然的至内层或内在运作中认识祂,一些人在自然的最外层或外在显现中认识祂;而另一方面,一些人为了将神和自然区分开,就想出某种极端普遍原则,或某种最普遍事物的概念,他们称之为宇宙的存在(Being of the universe)。然而,由于这些人对神没有进一步的认识,所以对他们来说,这种存在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纯理性抽象。
谁都能看到,人对神的认识或概念就是他对神的一面镜子,那些对神一无所知的人不是对着镜子看神,而对着镜子背面看祂;而镜子的背面涂上了水银或某种黑色涂料,所以不仅不能反映任何形像,反而会熄灭它。对神的信仰通过一种在先或内在途径进入人,即从灵魂进入理解力的高层部分;而关于神的知识通过一种在后或外在途径进入,因为它们是由理解力通过身体感官从圣言的启示中吸收的。这两种流注的形式在理解力的中途相遇;在那里,属世的信仰,即纯粹的说服,变成了属灵的信仰,即真正的承认。因此,人类的理解力就像一个在其中实现这种变化的精炼器皿或交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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