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1172

1172.启18:1

1172.启18:18–19.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说,祸哉,祸哉,这大城,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

“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因这些可怕的虚假而感到悲伤(1173节);“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对这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竟然被这样摧毁而感到惊讶(1174节)。

“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表示承认他们因照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生活而受到诅咒(1175节);“说,祸哉,祸哉,这大城,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表示对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哀悼,所有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它们的人都利用它们来获利(1176节);“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对一切的丧失和毁灭(的哀悼)(1177节)。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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